精華區beta Pos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除非是持卡人與他人共謀詐欺,否則在掛失停用前被盜刷的話, 持卡人最高最高自負額是新台幣3000元整 再細一點分析: 假設持卡人是善良的鄉親,沒有共謀詐欺或除外條款的例外情形前提下, 以"掛失停用"為時間點(這個手續非常非常重要喔!!!) 往前推24hrs--->"掛失停用"手續完成--->之後 1."掛失停用"前24hrs內,若被盜刷,免負擔自負額,所以是郵局負責 2."掛失停用"後,若被盜刷,當然是郵局負責 所以只要卡片不見了,被搶,被盜刷,或被變了心的情人偷走, 請務必於事實發生的24hrs內打郵局的"0800-700365"做電話掛失的手續, 這樣你就能有以上的失卡零風險保障,塑膠卡片已經有相當時間的發展歷史 還算蠻成熟的機制囉 以上說明還是以郵局的公告條款為準 請參考下載(尤其是第14條): http://ppt.cc/ZevH ※ 引述《oqq (123)》之銘言: : ※ 引述《agiza (立春之億萬富豪)》之銘言: : : 最近公司狂推VISA卡, : : 推到自己都覺得有點誇張XD : : 不敢辦的民眾, : : 原因大多是怕被盜刷。 : : 想問問, : : 如果民眾真的卡片被盜刷, : : 公司會部份賠嗎??(還是會做怎樣的處理??) : : 或是民眾自認倒楣^^" : : 有無先例可循呢?? : : 我個人覺得這個問題還蠻值得重視的, : : 而不是把VISA卡說得多安全多好用, : : 叫民眾先辦了說。 : : (良心呀良心...) : 不會啦~只要你跟客戶要手機號碼並正確入機 : 他刷超過三千就有簡訊通知 : 每天也有限額阿! : 就只是一個方便使用的卡片罷了!! : 我的客戶通常都是高高興興的辦下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67.190 ※ 編輯: Kleon 來自: 114.47.167.190 (09/09 23:23) ※ 編輯: Kleon 來自: 114.47.167.190 (09/09 23:24) ※ 編輯: Kleon 來自: 114.47.167.190 (09/09 23:26)
yinson:若辦得出信用卡,建議還是用信用卡刷~ 09/09 23:28
TZUYIC:怎麼樣還是信用卡好 XD 畢竟被盜刷不會讓現金被圈存久久久 09/10 00:20
smally:看個人喜好吧 我就不喜歡信用卡 刷太爽容易負債 09/10 22:59
shalu:看需求 像我試信用卡如毒物 沒辦法 物慾難擋 XD 09/11 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