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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8 18:1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郵政法部分條文,有事實足認 郵件內裝物是禁寄物品或違反郵政法規時,經寄、收件人同意,才可開拆查驗內容;但若 寄、收件人不同意,得拒絕接受或遞送。 行政院表示,社會整體環境變遷,法治觀念日興,財產權與隱私權保護漸受重視,修法是 為實現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落實立法保障財產權及隱私權,並與國際社會 接軌。 新修正條文明定,中華郵政公司或服務人員,在有事實足認郵件內裝物為郵政禁寄物品、 不適用優惠郵資或違反郵政法規時,經寄、收件人同意後,才可開拆查驗內容;但若寄、 收件人不同意開拆時,中華郵政公司得拒絕接受或遞送。 http://news.cts.com.tw/cna/politics/201104/201104080709929.html -- 看板GetMarry 板主frank1033 判以下兩篇文章為劣文: (但我覺得是正常文 ^^) Re: [問題] 婚後會拿錢回娘家嗎? http://tinyurl.com/4oethdn (2011/3/29) Re: [問題] 各地聘金差真大 http://tinyurl.com/44xvp5t (2011/4/9) 當一些工作女強人開開心心與其家人坐太空船繞地球一周回來,甚至能捐大錢行善時; 傳統舊觀念的小女人,還在思想上綁小腳,自認為智能低劣男人一等,靠男人豢養, 還在和男人哭哭啼啼吵婆媳、大小姑、零用錢等等問題呢!(唉) ..╮(﹋﹏﹌)╭.. -- ※ 編輯: many5 來自: 61.216.244.160 (04/09 23:40)
cloudsub:只能科科的笑了 04/10 00:59
AHJKL:寄、收件人同意,一開始就要兩個同意嗎?去哪找? 04/10 01:11
holocaust:語畢 哄堂大笑!!! 04/10 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