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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新聞中這段: 有申訴案件者列為優先檢查對象!!=>大家快去申訴郵局,外勤超時工作問題 "皇國興廢在此一戰",別再觀望了,錯過了此次大選,下次還要再忍耐4年 申訴管道 勞委會: .電話0800-085-151 .網址 http://www.cla.gov.tw 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 .台北市1999或(02)2720-8889 .台中市(04)2228-9111 .高雄市(07)812-4613 .其餘縣市見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e6066a 資料來源:勞委會、《蘋果》資料室 ---------------------------------------------------------------------------- http://n.yam.com/rti/politics/201107/20110713262928.html 根據勞委會調查,全台有70萬人曾被雇主暗槓加班費。對此,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今天 (13日)表示,即日起針對7大行業共1萬家企業啟動「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預計年底 公布違法企業與負責人名單。針對過去適用於責任制行業,勞委會也將於年底前逐一檢討 ,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勞委會日前公布調查發現,全台7成以上勞工不知公司加班規定,且有70萬勞工曾被 雇主A走加班費。其中40萬勞工因被雇主濫用「責任制」為由,領不到加班費。 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表示,即日起針對7大行業1萬家企業啟動「掃A勞動條件專案檢查」 ,以公司性質與規模大小、過去曾有違法紀錄、有申訴案件者列為優先檢查對象,預計於 年底公布違法企業、負責人名單,並處以新台幣2萬到30萬元罰鍰,如果1個月內未改善可 按次處罰。 郭芳煜也說,過去勞基法84條之1已核准的責任制行業,勞委會將逐一檢討。他說:『(原 音)針對我們過去37類我們已經核准他責任制這些84條之1的,我們會做逐一的檢討,因為 1、20年來時空環境的變化,所以可能過去他們可以用84條之1的,現在其實是可以不用的 ,我們會特別檢討。』 另外,郭芳煜表示,勞工未來只要在9個診治中心檢查出健康問題,勞委會將主動通知企 業主,如果還是被強制要求加班,將依勞基法77條規定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他並呼籲,企業應珍惜勞工,勞工若遇到任何問題也可撥打 0800-08-5151專線向勞委會申訴。 --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28.66 (07/13 22:58)
orayo:開始用影片方式記錄上下班吧 記得拍簽到簿日期和公司時鐘 07/14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