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tigal (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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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孩寄信給神「請照顧我的狗」2周後溫暖
時間Tue Nov 27 22:07:51 2012
女孩寄信給神「請照顧我的狗」 2周後溫暖回信
這是一個6年前的故事。
美國德州4歲女孩梅若迪斯(Meredith,現在已經10歲)是爸媽的獨生女,最常陪伴她的就
是家裡的老狗艾比(Abbey)。2006年的夏天,那時已經14歲的艾比,有天早上再也沒有醒
來,爸爸媽媽用了很多種方法,都沒辦法隱藏艾比已經老死的事實,他們只能告訴梅若
迪斯:「艾比去天堂了,上帝會好好照顧牠」。小梅若迪斯看起來沒有特別悲傷,沒有
大哭大鬧,她異常的安靜,若有所思的想著事情,爸媽開始有點擔心時,梅若迪斯隔天
卻突然和媽媽說:「我可以寫一封信給上帝嗎?」媽媽拿出信封信紙,梅若迪斯用著她
僅識的粗淺字彙寫著:
「親愛的上帝,可以麻煩你照顧我的狗嗎?她昨天死掉了,現在應該和你一起在天堂。
我非常想念她,也謝謝你讓她陪伴我,即使她生病了。希望你能陪她一起玩,她愛玩球
也喜歡游泳。我會附上一張照片,這樣你看到她就知道她是我的狗。我真的很想他」。
媽媽牽著梅若迪斯的手,兩人散步到鎮上的郵局,寄出了這封信。
2個星期後,奇蹟出現了,那天爸媽帶著梅若迪斯回到家時,家裡來了一個包裹,金色的
包裝紙上面寫著「給小梅。上帝,與他的一位特別天使寄」。梅若迪斯坐在小桌子前面,
很慎重的打開這個包裹,裡面是一封信,和一本彩色的書:《當寵物離開時》,書裡夾
著她寄給上帝的那張艾比的照片。信上寫著:
「親愛的梅若迪斯,艾比已經平安的到了天堂,謝謝妳的照片,我馬上就認出她了。她的
病都已經好了,現在在我身邊,就像是在妳心裡一樣。艾比很高興能做妳的小狗。可是在
天堂,我們都沒有身體,沒有口袋來放妳寄來的照片,所以我把它夾在這本書裡還給妳,
希望妳收好,也能永遠記得她。
謝謝妳這封美麗的信,也謝謝妳媽媽幫妳寄來,真是個好媽媽,我特別替妳挑選的呢。
我每天都會祝福你們,也請記得我非常愛妳。
另外,妳很容易就能找到我,只要有愛的地方就有我。
上帝」
梅若迪斯的爸媽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而很快,他們也查出原來是郵局的一位女性
員工,因為看到了梅若迪斯寄出的信,擔心小女孩會太過難過,才擅作主張回了這封信
。現在梅若迪斯已經10歲,媽媽說:「當時她從來沒有懷疑過,這封信是不是上帝寄回
的,她全然的相信了神的存在,也順利的走出那段陰霾」。由於郵局這位女士不願意公
佈自己的身份,梅若迪斯的爸媽也只能多次私下向她致謝,並成為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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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第38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郵件或以其他方法窺視其內容者」,
可處拘役或新臺幣 9 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正確SOP應該是"查無此址" 退~
補充實務版郵政法
第一條:顧客永遠是對的
第二條:若顧客有錯應比照第一條辦理
第三條:顧客之意見位階高於考試版郵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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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240.9
推 holocaust:批退!!! 11/27 22:36
→ holocaust:要不然就問主管如何處理?? 11/27 22:36
→ holocaust:通常主管為了省麻煩 怕丟官 是不會有什麼具有創意的作為 11/27 22:37
推 holocaust:所以問主管也是白問的 主管能幹麻 就是蓋章 11/27 22:39
→ holocaust:照本宣科罷了 蓋章還會蓋錯 還問經辦要蓋哪邊的咧 11/27 22:40
推 Desirefly:有如「寫信給上帝」的電影情節。 11/28 15:54
→ welf:前兩天 才有客戶拿一封掛號 沒地址 只有名字:聖誕老人 11/28 19:14
→ welf:我就說 這會 地址欠詳 然後還是退回原址..對方還是寄了... 11/28 19:15
推 gogoo:有人買明信片寄給釣魚台 說是要測試 是要測甚麼? 11/28 19:36
→ ppaaa:測試批退章的墨水夠不夠深 11/28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