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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ZBJrHq0lWw
立法委員黃淑英與勞工團體代表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有些僱主以承攬發包的方式僱用勞 工,歸避對勞工應負的責任,損害勞工權益。而這種情況也發生在政府機關,立委要求勞 委會 徹查,避免政府帶頭做不良示範。 立委黃淑英指出,一些地方政府與中央機關以承包的名義,實際僱用行政和臨時人員,歸 避勞資關係脫離僱主責任,受雇者名義上是簽約廠商,沒有勞健保和遣散費也無法累積年 資, 甚至連離職都得賠償違約金。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 黃淑英:「假承攬這樣的名義,它實際上是僱用的內涵,因為這些人 來的時候,他就跟一般的員工一樣受你(僱主)的指揮,聽你的命令,接受你的調度,而不 是他可以自己獨立的去 運作。」 立委指出,如中華郵政公司委託郵件投遞業務的郵差,還有自來水公司抄表人員等,都是 國營企業的勞務承攬人,這些人都沒有勞基法保障。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原本應該負擔僱主責任的政府單位完全不需要負任何責 任,這是政府單位,各級政府單位到國營事業有計畫性的剝削勞工。」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專員 黃耀滄:「公部門的臨時人員,或是公部門聘僱的一些相關的人 ,如果他確實是僱傭關係的狀況,當然是會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出席的勞委會代表說,將會調查這種利用承攬名義剝削勞工的情況,若確定有違法行為, 僱主必須依勞基法全數賠償員工原本薪資所得。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劉姿吟 台灣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