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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nflyingsky (inflyingsky)》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前年考上郵局的從業人員 : 我最近遇到了一件很困擾的事,就是被人事室告知要調往其他局 : 因為我們這局的抵公休人員太多,班已經排不下了 : 但是對於好不容易熟悉現在的環境我實在不想離開 : 加上這裡的前輩對我都很好,真的很不想走 : 我比較疑惑的點是...人事室本來就可以這樣隨意調動人員的嗎 : 那麼分發的意義在哪裡?雖然分發地點一開始就不是我選的...是直接分配的 如果你仔細去看報名簡章,裡面是寫成績高的優先晉用 這句話是說提前叫你來工作,而不是成績高的就可以選在哪個局工作 : 想知道是我們這個責任中心局這樣,還是這種情形是正常的 : 另外還有一點疑惑的...從業人員錄取三年內是不能申請調遣是規定吧 : 考試時...豐原區和和平梨山區是分開的但同屬豐原責任中心局 : 南投區和水里信義區也是分開的但同屬南投責任中心局 : 那麼本來是屬於和平梨山區的人在三年內可以調往豐原區嗎? : 還有水里信義區的人一開始分發就分在南投區也是可以的嗎? : 以上兩個問題是假設性問的...請對於人事調遣有了解的同業輩們能幫我解惑一下 : 在此謝謝!!! 舉例,你前年考上豐原責任中心局 分派你在大甲工作 但今年豐原有欠人,要把你調去豐原 這符合規定嗎? 是的,這符合規定 因為你的身分是豐原責任中心的員工,而不是大甲郵局的員工,她有權力將你調動 聘僱你的是豐原郵局,他指派你在他轄下的大甲郵局工作 所以她也可以指派你到他轄下任一郵局工作 所謂三年不能調動規定是指責任中心之間的調動或請調 三年內你不得申請請調到其他責任中心 例如:彰化.台南.高雄 豐原也不可以指派你到彰化等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24.19 ※ 編輯: ssaab 來自: 59.126.224.19 (11/13 17:59)
Barbiel:我剛進去沒三個月就被調動了= =" 11/14 02:51
cashking:藉這個版的標題問一下...假設我在三年不能調動的期間 11/14 10:25
cashking:我又參加了下一屆的從業人員招考...順利考取我要的局 11/14 10:25
cashking:那年資會併計嗎???還是我要從頭來??? 11/14 10:26
shalu:樓上 從重頭...這點我也覺得很不公平 尚需去查勞基法看看 11/14 10:28
inflyingsky:謝謝你^^這樣我了解了~ 11/14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