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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100梯新進從業人員(大台北區外勤) 就規則來說調責任中心局是3年半(試用+正式)後的事 那請問能否採取再次參加考試(假設明年又有招考)的方式換責任局? 如果可以,是不是需要重新算試用期?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74.223
lun168:如果是北部要調南部的話,難上加難 07/03 12:19
lun168:南部要調北部反而很容易 07/03 12:20
lightcool:那再用考的方式呢? 07/03 12:20
※ 編輯: lightcool 來自: 118.160.174.223 (07/03 12:26)
lun168:考試的話也不一定,除非你能考到前幾名,不然以今年來說 07/03 13:12
lun168:99年度是嘉義一區、台南一區,今年是嘉南區 07/03 13:12
lun168:27個名額,台南只錄取10個,嘉義卻要錄取17個 07/03 13:13
lun168:明年度如果有要招考的話,除非你有把握你能考前幾名 07/03 13:13
lun168:不然要選到你理想中的責任中心局有點困難 07/03 13:14
azukitw:樓上..你說的是內勤..他是外勤名額很多應該不難 07/03 14:27
ppaaa:我也絕得用烤的比較快耶~今年高分上明年起馬考得上吧 07/03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