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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Fw: [新聞] 月休僅2天 保全大年初四值班猝死
時間: Fri Feb 3 22:30:5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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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76211635 (張胖子)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月休僅2天 保全大年初四值班猝死
時間: Fri Feb 3 22:27:11 2012
月休僅2天 保全大年初四值班猝死
TVBS – 2012年2月3日 下午9:57
台中市一名大樓保全員,在大年初四值大夜班,被人發現猝死在車道警衛室,檢警相驗是
「心因性猝死」,家屬認為,在大樓擔任保全的51歲死者,生前每個月只休2、3天,工作
時數至少324小時,懷疑是過勞死,然而保全公司則是表示,廖姓保全曾經簽下工作時數協
定,
強調依照勞保局規定,並沒有違法。
大年初四,家家戶戶都還在歡喜過年,廖家3位兒女卻壟罩在喪父之痛,51歲的廖姓男子
在大樓當保全,過年值夜班時不幸猝死。死者兒子:「就很累,(爸爸)他回家都說很累,
他想要換早班,都沒有辦法換。」記者:「1個月休假幾天?」死者兒子:「只有2天,只
有...不會超過3天。」
大年初四半夜低溫下雨,廖姓男子被人發現倒在車道警衛室,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檢警
以死者有高血壓和心臟病史,判定為「心因性猝死」,家屬認為,當大樓保全1個月休不到
2、3天,工作時數至少
324小時,懷疑是過勞死。保全公司副總周乃煒:
「我們的保全業法規定,(保全)他會簽署這樣的文件,才會在政府允許的範圍以內去擴充
,他比勞動薪資法,還要比較多的上班時數。」
勞工局已經派員調查,如果發現超出工時,將依勞基法規定,對業者開罰2萬元到30萬元
;由於這名保全員
月薪3萬多,一家五口全仰賴父親薪水維生,每個月還要負擔1萬4千多元
房貸,一旦死者如確定是過勞死,即屬職業災害,也將可領到勞保的職業傷病給付。
http://ppt.cc/5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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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沒有違法才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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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156.109
→ hate56:真是無良資方 02/03 22:27
推 misstoomuch:根據產假文的邏輯 酸民會推:大家都這樣! 02/03 22:28
推 hopecity:保全應該是最慘的行業吧? 工時長 又難升遷 薪水又少 02/03 22:28
噓 bobjohns:重罰2萬 謝謝下台領500 02/03 22:28
→ shwkz:諾貝爾和平獎... 02/03 22:29
→ p20162:太慘了吧 324小時 每天要幹11個小時多耶 02/03 22:29
推 newstyle:如果簽約內容屬違法算無效契約?比如以身體作為交易標的 02/03 22:29
→ i5063002im:r.i.p (可是我家寶全都在偷打瞌睡!) 02/03 22:30
推 cosy:簽下工作時數協定是比勞基法大喔? 02/03 22:30
噓 carlos5978:FUCK 資方天堂 02/03 22:30
推 ppaaa:樓上勞保局的懂勞基法才真的是新聞 02/03 22:30
→ CaQQ:違背良心而已!~沒有違法的問題 02/0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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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ppaaa (59.113.21.172), 時間: 02/03/2012 22:30:58
※ 編輯: ppaaa 來自: 59.113.21.172 (02/03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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