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2000/1/6)
李敖電子報http://enews.seed.net.tw/PUBLISH/CLASS005/NP004/index.htm
我看處女寇乃馨
三十五年前,一九六三年十月,我寫了一篇兩萬多字的論文--〈論「處
女膜整型」〉,探討有關處女的種種問題,這是有史以來探討這一問題的空前絕後
之作。我做夢也沒想到,在多年以後,一個夢樣的可愛女人,卻現身說法、身體
力行,以處女的肉身,發揚唯靈的真義,這一對比,自是空前絕後外一章。這個
可愛女人,就是寇乃馨。
一九六三年九月號的「騎士」 (Cavalier) 雜誌有一幅漫畫,畫中一對情
侶在汽車中幽會,女的說:「我是個處女,可是對它並不『執迷』。」 (I'm a virgin,
but I'm not fanatic about it.) 寇乃馨正好相反,她對處女非常「執迷」,她自台大
外文系畢業後,徜徉演藝圈四年,被稱為「台灣演藝圈最後一個處女」,自屬「異
類」,因為別人落紅成陣之時,當然怪她何以自處。乃馨說:「坦白說,我才不是
無聊地為了做處女才是處女,只是因為基督徒的信仰,讓我更珍惜、更尊重自己
的身體。」
乃馨的立論,落腳在「基督徒的信仰」上,我認為她上了沒讀懂「聖經」
的傳教士們的當。「聖經」提到處女之處分見於「創世紀」第二十四章第十六節、
「利未記」第二十一章第三節、「申命記」第二十二章第十九節、第二十八節、「列
王記‧下」第十九章第二十一節、「以賽亞書」第七章第十四節、第二十三章第
十二節、第三十七章第二十二節、「耶利米書」第十四章第十七節、第十八章第
十三節、第三十一章第四節、第十三節、第二十一節、「阿摩司書」第五章第二
節、「馬太福音」第一章第二十三節、「路加福音」第一章第二十七節、「哥林多
前書」第七章第二十五節、第三十七節。細查這些章節,完全做不出乃馨的立論,
甚至也做不出類似的推論,所以,「更珍惜、更尊重自己的身體」而守身如處,
實與「基督徒的信仰」無關。雖然如此,乃馨的「執迷」並不失落,因為她可以
自成一說而不必靠神說或耶穌說。乃馨相信「欲望的滿足會降低愛情的強度」,
因此堅持要她的情人「愛她,就是為她憋著」,堅持要她的情人為她自抑自制,
不可發生婚前性行為。由此看來,乃馨的「處女癖」實在駕乎有「處女癖」的男
士之上,她執此一念,為了精神的愉悅,寧可年復一年捨肉體的快樂而不辭,這
種「異類」,洵屬罕見;這種「執迷」,幾近「瘋狂」,也無異暴殄天物與尤物。
雖然她「瘋狂」得如此慧黠、如此曼妙,但是有朝一日或一夜或一日一夜,當她
初嘗到靈肉一致的極致,她未免要為她多年虛度青春而悔恨。--沒有肉,哪有
靈?沒有欲,哪有情?過度的唯靈抑肉,過度的非欲崇情,在許多方面,是一種
自誤。雖然它非常詩意,令人依戀與流連。
乃馨也不必為我這些話而震撼、而困惑,事已如此,還是把握一些可肯
定的光明面吧。看看賽爾邁斯 (Robert Sermaise) 那本「肉欲的前奏」 (The Fleshly
Prelude) ,整本小說只寫一個故事,就是一個珍惜、尊重自己處女之身的女孩子,
最後如何纏綿獻身。乃馨的多年雲深知處,若能化為文學名著以傳千古,亦是大
好,不過,得先找到文學家才成,乃馨勉之。(2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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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未來有無限的可能性
那何不勇敢的放手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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