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大哥大 陳定南的爛謊話
陳定南的爛謊話,不但是謊話,而且是很爛的謊話。
陳定南的問題是台灣最荒謬的兩個現象,1個大荒謬,1個小荒
謬。
大荒謬是說,居然選出陳水扁這種貨色做台灣地區的總統,第
二個小荒謬,居然選出陳定南這種貨色的人做法務部長,而且還被
評定為政績表現最好的部長,而且還有所謂「陳青天」這種美名。
陳定南這長相,你們看看這副德性,尖嘴猴腮一臉小人相、刻
薄相,為什麼呢?他是個投機份子,在民進黨成立時,他還不是民
進黨黨員,他是很晚很晚很晚、很後很後很後,才加入民進黨的團
隊,才因緣際會爬起來,可證明了他是個小人,是個刻薄的小人,
並且是個酷吏,並且滿嘴謊話,謊話還不準確,就把最新的謊話給
大家看。
「陳定南批部份媒體干擾司法」,大家注意,為什麼呢?「不
滿全程轉播羅福助記者會,認為公開討論會妨害辦案」、「陳定南
指出,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得公開討論,過去我國法律曾有明文規
定,而目前世界先進國家也都有新聞道德、媒體自身規範,就是要
避免干擾司法辦案。」
請問這是什麼話?檢察官、法官是不受任何影響,獨立偵查、
審判的,新聞媒體講個幾句,你法官就怕啦!那算什麼法官呢?同
樣的,我們可以看「陳定南指出,對於偵查中的案件不得公開討論
,過去我國法律曾有明文規定。」這什麼法律呀?這法律被人廢止
了嘛!什麼法律,出版法呀!出版法說,審判中的案件不可以公開
討論,不可以公開評論,還不是討論。陳定南引用法條還引用錯誤
。
好了,出版法被廢止了,廢止的法律你現在談跟放屁一樣,就
放屁嘛!你說過去曾有這個法律,說偵查中的案子,事實上是審判
中的案子不得評論。現在我們評論不犯法吧,因為法令被廢止了,
你講這個話幹什麼呢?
同樣的我們可以看到,陳定南由法務部出面,立委馮滬祥緊急
新聞稿,他在國是論壇中談到的「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這個條
例裡面,法務部說,他們說他們反對這個修正案。
請大家看看,我李敖拿出來的他們的會議紀錄,很詳細一頁一
頁的會議紀錄,詳細的部分大家不要在這邊囉唆了。請大家看,最
後「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草案,有立法委員簽名,這裡面還有
醜八怪林重謨。我們看協商結論,參與協商的立法委員。請大家注
意,行政單位的出席代表,這單位有經濟部、法務部、警政署,法
務部派出參事,叫陳明堂吧。
他出來參加會議,會議紀錄裡面並沒有你法務部反對的紀錄,
證明你沒有反對嘛!甚至你們提案的部分,還接受人家同意。
我們看馮滬祥這段話,當法務部人員建議用法律名詞,「賭博
嫌疑」取代「賭博行為」,可見雙方共識都要防止賭博,法務部也
同意如此條文。我們看得很清清楚楚,法務部並沒有反對,法務部
代表還參加討論,討論意見還被立委接受。
今天你陳定南在報紙說,這個協商會議討論「電玩法」條文修
正案我們法務部反對,沒有反對紀錄嘛!證明什麼?證明你陳定南
說了謊話,很容易被我們拆穿的謊話、爛謊話,立刻被我們拆穿,
所以陳定南是很可惡的一個人,今天居然能夠欺世盜名,大家以為
他是青天,在我李敖看起來,他絕非青天,青個屁天。
《勁晚報新聞 20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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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興趣在未來的晚境,不在過去的煙雲。
......
但對讀者說來,它們正該是天邊的遠景。
--李敖,我最難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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