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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大哥大》周伯倫勒索A錢   我上一次節目揭發了民進黨立法委員周伯倫,在12年前台北市 議會做議員,糾合了國民黨和民進黨議員,為了阻止榮星花園廠商 投資案,他們通過了四條決議,卡著投資案,直到廠商付了1千6百 萬元的賄賂,周伯倫他們才把這四條卡著廠商的決議案取消。這個 案子被調查局查到了,送到了法院,法院判了周伯倫 9年的徒刑, 後來改成了6年。   這個案子在國民黨和民進黨的法院前後拖了12年。12年了沒有 理由拖下去,什麼原因呢?法院法官怎麼不趕快確定呢?案子很明 確,又沒有新的資料、新的證據了,為什麼不把他定讞?可是國民 黨的法院到民進黨的法院一直把這個案子拖住,到了今天12年來居 然還沒有確定。   一個貪污案子不是什麼死刑案子,可以拖更審,更一、更二、 更三、更四,不是這樣。這是貪污,簡單明瞭的貪污案子,為什麼 法院這樣包庇他?我在這裡警告最高法院、高等法院,法官再不決 定,我李敖會追查你們把你們揪出來。   周伯倫當時拿了1600萬元後,他做了一個活套,什麼活套呢? 廠商跟他定了一個秘密契約,什麼契約呢?就是我周伯倫賣水泥給 你,這1600萬元是買水泥的價錢。我覺得好有趣呀!過去美國的黑 社會解決敵人的方法,就是水泥。把你做掉、殺掉,把你屍體混在 水泥一起不見了!把你屍體化掉,工程裡面就有你的屍體。今天周 伯倫解決這種黑錢的問題,居然也用水泥做切入點,讓人覺得非常 好笑。   我不要花很多時間,用簡單的證據給大家看一下。   台北調查處獲得了僑福公司董事長黃週璇從香港電話傳真回來 的證詞指出,市議員周伯倫以不破壞榮星花園投資案為由,要脅勒 索新台幣1600萬元。事後周伯倫為圖掩飾,去年12月間又與黃訂了 一個契約,稱有關款項是買賣水泥的訂金,並且將簽約日期倒退為 5月25日。   我們再看證據,經過三個多月的審理最後判決他們有罪,被告 周伯倫擔任台北市議會公務審議委員會召集人,藉此對榮星花園開 發投資案提出四項附帶決議表示反對,夥同陳俊源向僑福建設董事 長黃週璇索賄1600萬元。注意喔,一是12年前的1600萬元很值錢喔 ! 700萬元給了國民黨陳俊源,存入帳戶內,事後以百貨公司董事 長名義,與黃週璇虛偽的簽訂了預拌混凝土白水泥,預收訂金1600 萬合約企圖脫罪。   高院判決國民黨籍陳俊源、周陳阿春改判無罪,只有民進黨籍 的周伯倫判有罪,周伯倫認為這是政治迫害判決,政治迫害判決在 國民黨法院裡能夠拖11年嗎?這是政治判決!國民黨與周伯倫有什 麼關係我們要追查,否則這個案子任何張三李四都判決確定了,哪 裡要拖到今天呢?拖到民進黨執政,怎麼可能呢?   我們再看高院合議庭認定,周伯倫自稱與僑福公司董事長黃週 璇訂立預拌混凝土契約經調查並不實在,沒這個約,根本沒賣水泥 ,為掩飾犯罪、通融虛偽訂立,所謂買賣契約、訂金1600萬,其實 是周伯倫與陳俊源兩個人,非法取得不當利益。   再看高等法院更三審判,周伯倫曾經發表聲明,請司法單位趕 快抓他。「趕快來抓我,老哥要坐牢了!」結果聲明猶言在耳,周 伯倫已於上月25日提請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注意,這是民進黨的老套,當年陳水扁也說不上訴,然後他太 太提了,這不要臉極了。先做英雄好漢說不上訴,我要坐牢,然後 偷著上訴,幹這種事。周伯倫師承他的大師兄陳水扁這種作風,說 不上訴骨子裡上訴。 《勁晚報新聞 2001/12/18》 -- 我的興趣在未來的晚境,不在過去的煙雲。 ...... 但對讀者說來,它們正該是天邊的遠景。 --李敖,我最難忘的事和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38.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