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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do (Deed is good!)》之銘言: : 有些論證,我是覺得沒必要了,李敖經常拿身邊的人下手 : 不過有人提出質疑,我還是隨手舉個例子好了 : 李敖批評殷海光老婆迷信,或者胡茵夢迷信 : 他捍衛的民主自由理面包不包括宗教自由 : 宗教本來就是這樣,相信神蹟相信法術 : 無傷大雅的時候,多包容些不是民主自由的真諦? 路過看到此篇 也來插一腳 我想對於自由真諦的理解,你或許也必須再斟酌一下 歷史上,爭自由、爭民主 從來都是向「高權團體」爭取,而非向任何一個「個人」爭取 換句話說 宗教自由並不隱含著「宗教或信仰傾向不得受任何個人批評」這個命題 就如同今天我身為一個個人,還是可以討厭迷信、批評迷信 但由政府、政黨行為,或以制訂法律來對信仰自由做出限制就不一樣了 後者才是捍衛自由的人要討伐的對象 你說無傷大雅何妨多包容 對啊,李敖反迷信的言論,說穿了也一樣無傷大雅, 包容是什麼? 我以為,不會試圖運作多數的力量來消滅異己 就是包容 更積極的包容是 當有人要運作多數的力量來消滅異己時 也試圖運作多數力量來消滅他 而以上我覺得李敖算是有做到 甚至一般只想旁觀的讀書人做不到的第二點,他也做到了 : 也難怪殷海光老婆最後不信任李敖,不願意授權他出書 : 信教的人,最忌諱的就是被人講,這些都是騙人的玩意 你的話正好反證了 我們一般的印象中 信仰宗教者,通常才是最不包容異己的人 : 李敖打反權威起家的,最後也把自己塑造成權威,固然是理之必然 : 但是格局就是這樣了. 我想 在他真的做過官、真的拿權力貫徹自己的偏見以前 你的這個批評並不能成立 至少他沒有強迫過任何一個讀者或觀眾接受他的觀點 知識份子對人或觀念的影響,是內而外,而非外而內的 你要把兩者都稱做權威也不是不行 但要把兩個混為一談,那我看或許對你來說 孔子和秦始皇也沒什麼差別了 : 隨手再舉一個例子,李敖跟胡的老爸吃過飯,後來常在電視上罵他老賊 : 既然這麼痛恨國民黨的打手!?可以搞個憤而離席阿 : 他自己也知道胡的老爸是要養家的, : 這些人靠國民黨吃飯所以不能罵國民黨,李敖靠罵國民黨養活自己一個單幹戶 : 李敖現在想靠在大陸上賣書養小孩,這就是他盡說共產黨好話的原因 : 不離韓非子賣傘賣棺材的故事 : MAYBE李敖現在想把自己塑文化頑童的形象, : 實際上,看他的辯論技巧就知道他算的比誰都深 : 他罵人之後自己是有好處的,沒好處要他罵人他才不幹. : 比方說點名罵李敖的書他不回應的 : 我最近才知道王裕民的事情,這個人真傻阿,他就只看到李敖的好處 罵人看好處這部分我認為你的觀察是合理的 他不太像是那種飛蛾撲火型的烈士 不過,對於賣書養子一說,我想也並沒有這麼純粹 人或人的行為很難一概而論 單純賣書應該無法充分的說明他說共產黨好話的原因 這個理由應該是多方面的 你能說得那麼斬釘截鐵 這或許也是偏見所致 而這跟只看好處的作法也只是半斤與八兩 都容易對理解實相造成阻礙 -- 法律的亂源: 法官想當神 白癡想當法官 神想裝白癡 http://blog.yam.com/juotu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8.190.8 ※ 編輯: juotung 來自: 210.208.190.8 (04/14 08:57)
redo:李敖反宗教的言論,對你來說當然無傷大雅,對於胡茵夢或是 04/14 10:05
redo:殷太太而言,不難想見,她們至少當時是耿耿於懷 04/14 10:06
redo:胡爸那段我想講的是,李敖也不見得比胡爸高明到哪去 04/14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