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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華民國司法史上,李敖有一項紀錄:訟齡達三十三年、出庭次數超過三百次。除了司 法從業人員之外,李敖的出庭紀錄,在國內恐怕很少有人能夠超越。 一般人視上法庭為畏途,李敖卻是樂此不疲,甚至認為「打官司有提神醒腦的效果」。李 敖的「好訟成性」,在文化圈已經出了名,傳言他是法庭上的常勝軍,打官司完全不用請 律師。李敖表示,這是外界的誤解,打官司當然還是要請律師,否則無法閱卷,「我打官 司輸的機率還是很高,不過,重要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整個訴訟過程,其實是很有趣 的」。 或許是年紀大了,李敖說,現在他手中「只有」十二件官司,與東森的紛爭可望圓滿落幕 ,要不然就有十三件官司了;現有的十二件官司之中,有六件是與故宮博物院院長秦孝儀 有關,而且是由一件衍生為六件,李敖的訴訟功力自是不言而喻。 李敖對法條熟悉程度,由日前秦孝儀案開庭,就可以略知一二。當天開庭時,法官訊問了 秦孝儀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住址等基本資料之後,就準備開始問案。這時 李敖講話了:「按照規定,法官應該問被告有無前科,為什麼沒有問?」法官無奈,只好 問秦孝儀有無前科紀錄。身為故宮博物院院長的秦孝儀,頓時火冒三丈,臉色鐵青,告訴 法官「我一身清清白白,那會有什麼前科。你為什麼不問問李敖有什麼前科?」李敖馬上 回了一句,「我是原告,你是被告,按規定只能問被告前科,不能問原告前科」,讓秦孝 儀徒呼負負。 李敖告人的次數不少,敢告他的人卻不多。李敖回憶,有一次告司馬文武,開庭時司馬文 武向法官抱怨,李敖經常罵人卻沒事,我們才稍稍批評他,結果就挨告。 【1998-02-23/商業周刊/535期/P.092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5.130.69
troyasap:我是原告,你是被告,按規定只能問被告前科,不能問原告! 04/23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