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bnqii@kkcity.com.tw (lobnqii)》之銘言:
: 若我不回此文,依你小心眼的個性大概又要抹黑一筆才爽快。自己長眼點,去看
: 第4000號(KKCity)。
那篇文章算是道歉?
回應他人文章然後道我這邊的歉?
你可以再爆笑一點 ...
: 你若以為被吐草是快樂的事,在下往後就盡量如你的願專看你的文章挑你的骨頭。
: 當然,我得再思考看看,這等喜歡吐草的『小人行徑』應不應為你破例而為之....
: 說到提起,倒也喚起了我的記憶,這些
: - 嗯嗯水女王
: - 嗲嗲小女王
: - 暗黑水精靈
: - 烈燄紅公子
: 不也是你這個基佬化名嗎?你的心態何時才能校正?我看直接去動手術吧,學學
: 利菁,既名正又言順,又能嫁人,也免得他人拿來譏笑你!嘿嘿~
1.每個人取啥暱稱都有其自由, 你拿來做文章, 更趁機拿來歧視同性戀, 已經是人身攻擊
2.你的情報實在錯誤的很離譜, 難怪你家的 google 往往都找不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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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新增 : 1.死不認錯型態
2.一但其錯誤被挑出來後, 就會開始 "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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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 鳥窩 (BirdNest.twbbs.org) ◆ From: cs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