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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lking (Rainbow)》之銘言: : ※ 引述《yoco315 (眠月)》之銘言: : : 我是覺得你真的很爐又很歡 : : 事實上就是:你的這個 idea 已經被 IBM 想到了,也被 TheIDE 實做了。 : : 人家做的東西就是你想的那個,你很清楚,也很明白,這個事實這麼難接受嗎? : 我講的應該是資訊相關基礎的人很容易懂得常識, : 你也滿驢的ㄋ, : 如果你不是故意來鬧的, : 就是沒唸過資訊相關科系,沒錯吧? : DES ,IDEA,Blowfish,RSA,..等,不就有些開發者有會其演算法申請其專利. : IBM 是請伸的是一個 Method 的專利, 並不能涵蓋別人的自創的 Method. er... 你猜錯了(||| - 而且錯的還挺離譜的 (||| --- 不過我也是覺得很難, 雖然我不是作專利相關產業的 不過我們lab以前也是常常要打這種專利戰爭(er... 說案例比較直接) 我們用的一些idea都會有專門的人去負責查看以及調閱資料 所以或多或少對於一個案件能不能成案都會稍微有個底 如果說我們不花那麼多心思在這上面的話 一旦published以後才發現問題 那時候真的是看對方態度了 慘一點就是官司打到焦頭爛額打不完 可不是單單說一句"可是我看你們專利我認為沒涵蓋這方面阿" 還是或者說"這是我自己想的阿我絕對沒有抄襲你們阿"就可以解決的了 這跟論文又不一樣, 我們寫論文的都會希望來源越清楚越好 XD 但是我們要應用一個new thought的時候卻是戰戰兢兢, 怕踩到這種地雷 當然說歸說啦, 我們團隊也並非是專利權法律團隊 不過我想你也是學語言的, 難道一個class你繼承過來 "把裡面的function名字改一改 override一些函數 把private改一下" 就會變成你的class了嗎? ^^; 頂多只能說你做了一些improvment而已 不過你的情況應該還好, 專利申請的地方應該就會被打下來了... 以經驗來談的話... 試試看應該也沒什麼損失就是了 可以嚐試看看版友們說的到底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56.62 ※ 編輯: Killercat 來自: 218.163.156.62 (09/24 16:57)
hougzou:看來去非洲找個國家申請專利比較妥當... 59.104.3.215 09/24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