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該這樣說﹐要做 programmer ﹐工具用到熟是最起碼的要求。但你想要更有
價值﹐你就必須有更多方面的能力。在美國﹐有更多方面的能力的人還是 programmer
﹐但在台灣﹐有更多方面的能力的人大概已經是 S.A﹐系統企劃﹑經理﹑專案
負責人﹑學者。。。甚至是老闆。
在台灣請 programmer﹐他的工具用到很熟﹐你大概就可以很高興了。所以有志
之士﹐當然希望自己超越這個階層﹐不想一輩子做 programmer。這樣說的人不
知道﹐台灣的 programmer 只是做 coding 的工作﹐用別人寫好的工具及設計好
的框架下面寫程式而已。台灣的 programmer = coder﹐所以有志者當然不願想
往上爬。
會認為這樣說侮辱 programmer ﹐是因為你們沒站在整體來看。你們雙方對
programmer 的定義都不一樣﹖怎樣溝通﹖用美國 programmer 做的事情來
看待台灣 programmer 的行業﹐不覺得文不對題嗎﹖不要看到說 programmer
﹐就以為你們雙方的定義是一樣的。很自我中心啊﹗就好像不同平臺的 int
也不一定相同大小﹐彼此之間之間必須要好好溝通才是。台灣的 programmer
自然也就不一定等於美國的 progra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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