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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人: Contactman.bbs@bbs.badcow.com.tw (小白退散!), 信區: programming > ※ 引述《tester.bbs@bbs.csie.ncu.edu.tw (try or test)》之銘言: > : 1. 很多新進人員都訂有試用期. > ok, 原文說已經一個多月了, 真不知試用期有多長... > 不過基本上, 就我所知, 試用期是對公司的保障, 而不是保障員工的! > 從來沒有聽過員工拿試用期當作擋箭牌的! 而且通常試用期內開除是不給遣散費 > , 所以老大哥您這樣說, 好像沒出過社會似的???? > 疑惑.... 試用期就是尚未正式錄用, 還不被當公司的正式員工(不領正式薪水), 也就被新進人員 當學習期. 試用不過, 就會是辭退或知難而退. 辦法總是得雙方有利, 才會持續下來, 否則會被抵 制. 新進人員在試用期騎馬找馬也是常有的事, 未到最後評估期, 小老板無法解僱人. > 基於以上理由, 我記得勞基法內似乎將公司內的試用期列為違法項目, 若我記錯 > 煩請專家糾正. > : 2. 這個世界是相對的, 被解僱的人也是能當廣播電台, 可以把一家公司說得毫無 > : 信譽的, 至少會要讓你花更多的成本. > 解雇, 原本就是一個正常的管理手段, 沒有解雇, 就是公家機關那種公務員, > 混吃等死, 合作過的都怨聲載道. 公務員的官僚人人痛恨, 但是世界上就是會在制度上存有這類人, 古代的家臣, 家奴 也是一種. 她靠榮譽, 優良者可以入祀祖廟, 現代軍人就演變成忠烈祠. > 你所說的根本是杯弓蛇影, 削足適履之論! 我不認為沒有Credit的廣播電臺 > 能造成多大的殺傷力和成本消耗. 留用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自殺行為. > 今天把他留任, ok, 他對外不會說公司壞話, 但對內難道不會內鬥嗎? 說直屬 > 長官壞話, 說同事壞話, 說資深人員壞話? 若對方本性如此, 難道這些就不會 > 耗掉你更多的成本? 更何況還是他還邊拿你薪水邊幹這些事咧! > 更何況, 公司本身自己難道不是廣播電臺? 多少公司解雇不當員工時, 會撂下: > "我讓你在這個業界混不下去!" > 員工在社會上就是混口飯吃, 更怕公司把自己過去表現不佳的事情在業界傳開, > 成為Head hunter永遠的黑名單. 所以, 互為廣播電台不是嗎 ? 辭退解僱跟跳槽他就, 兩者都是要有點高明之處. 有爭議時, 不見得會是一面倒的, 處理不善, 雙方就是得付代價. > : 3. 這個世界, 生而知之者不多. 在沒有資訊科系以前, 最早教資訊或電腦的老師, > : 帶研究生得從甚麼都不會教起, 這些老師的老師們也沒教過他們有關的東東, 這 > : 些初期的老師可能就會碰上青出於藍的學生, 他們經歷過所以能接受也能付出. > : 4. 現在的老師都假設社會是分工的, 想得好處就要各自付代價, 要強制訓練學生學 > : 會程式, 學生可能還會懷疑老師有啥動機 ! 現在的研究所是發表論文導向的, > : 連帶的要求或強力訓練大學部學生寫程式, 都還會有論文傑出獎的教授反對, 因 > : 為會擔誤他的系列學生研習論文的時間. > : 5. 企業界用人是企業要靠這些人賺錢, 企業自個不培育, 那誰來替其付代價. > 員工敢挾公司給予的教育資源跳槽, 我並不認為是錯的, 因為大家都混口飯吃, > 誰都想追求更優渥更美好的生活, 只要對方開出的條件更佳.... > 既然我認為跳槽無罪(因為我也跳槽過, 歹勢), 那員工對公司沒有基礎培訓, > 也沒什麼資格指責. ==== 人人只為己, 只到競爭力最強, 獲利最大化的地方, 看起來好像一切都沒錯 ? 但是, 世界最強的公司是否在台灣, 是否在你呆的公司 ? 如果不是, 那麼逃 過去 ? 這些阿貓阿狗組成的二流公司根本沒機會, 都去死吧 ! 學校教授不教實務, 因為實務人才是業界獲利, 幹嘛為人做嫁衣 ? 業界不必提供教育訓練, 因為會跳槽, 挖的比較快, 幹嘛為別人墊底. 資深不必帶練新進, 只要給命令就好, 給薪水是給假的 ? 再深入一點, 產品做那麼好, 功能那麼齊全, 用戶付那麼一點點錢, 值得嗎 ? 阿貓阿狗的用戶, 隨他去 ! > 現在商業競爭越來越快, 越來越激烈. 企業要的就是"即戰力". > 想靠教育訓練? 坊間一堆電腦證照班和補習班是幹麻的? 請有心上進的員工自 > 個掏腰包進修吧, 公司沒有這個義務! > 公司唯一該提供的教育訓練, 就只有工作上的Domain know how. > : ===== > : 或許說得太漏骨又殘酷, 但這種環境與趨勢也持續了近 20 年. > : ===== > : 替公司 "找" 與 "訓練" 人才, 甚至培育出一個 "人才團隊", 一定會涉及整 > : 個公司的制度, 立意精神, 畢竟這是一個共生體. > tester大大, 不愧是教育界內的常青樹, 說出的話已跟社會脫節. 不隨俗未必就要脫節 ? 這些事表演了 25 年, 軟體業好像也不怎麼樣 ! > 請繼續努力做研究, 衝衝專利數, 幫台灣創造競爭力吧! Know How 的威力不輸專利. 專利是要靠槍桿子保障, 還要生產才有的. 寫程式的弄不清專利的本質, 是跟人唱和 ! 那麼多的資訊系所訓練那麼多人, 還是缺人, 為甚麼 ?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csie.ncu.edu.tw From: 140.115.6.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