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ckos.bbs@ptt.cc (chuck)》之銘言:
> ※ 引述《andygogo@kkcity.com.tw ()》之銘言:
> : 可以麻煩你講的具體一點嗎我的書寫button就是元件也就是說你按了一下
> : 就會執行,且就像一台車少了一個零件,就去找哪個零件就行了,
> : 哪函式怎麼不算是呢,button加上程式碼也不算嗎
> 函式跟button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
> 按下button之後會去執行button的「方法」(翻方法不知道可不可以)
> 當然這個方法有可能是你寫的「函式」
> 就好像你要問我吃飯這個動作算不算是物件
> 我會覺得他應該是物件﹝例如:我自己﹞的一個方法而已
> 也許你聽了會有點模糊
> 不過請至少去看看有關於OO的概念吧....
我今天翻了翻物件導向的書,也看了網路上高手的文章,但花了兩年搞懂物件導向
我來這應該是問不出結果的,本來是期待有高手能指出更簡明易懂的方法,想必是沒了
如相對論,簡明易懂的方法,如在美女身旁你會覺得日子過的快,在醜女就度日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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