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ygogo@kkcity.com.tw ()》之銘言:
: ※ 引述《Contactman.bbs@bbs.badcow.com.tw (上B只為剿小白出氣!》之銘言:
: > 不算! 不是!
: > 不, 你是無解!
: 可以麻煩你講的具體一點嗎我的書寫button就是元件也就是說你按了一下
: 就會執行,且就像一台車少了一個零件,就去找哪個零件就行了,
: 哪函式怎麼不算是呢,button加上程式碼也不算嗎
函式跟button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
按下button之後會去執行button的「方法」(翻方法不知道可不可以)
當然這個方法有可能是你寫的「函式」
就好像你要問我吃飯這個動作算不算是物件
我會覺得他應該是物件﹝例如:我自己﹞的一個方法而已
也許你聽了會有點模糊
不過請至少去看看有關於OO的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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