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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tocola (btocola)》之銘言: > ※ 引述《Pistachi.bbs@mobbs.stut.edu.tw》之銘言: > > 你誤解200!就算了 > > 但你連要用大數是啥都不知道 > > 那就顯得很沒程度了 > > 你真的會寫程式???? > > 最後 為啥罵別人gay? 真沒品 > 他本來就是gay,我又哪裡罵他了?他喜歡強調我的糗事, > 在下也不過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罷了!若gay是正常,還怕 > 人說嗎?可見,在一般人觀念裡,gay是變態的人。至少, > 在你的心態就是如此! "每個人皆會犯錯" 這句話 會被原諒的前提是 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依妳這個gay的心態" "娘兒們 " "你這個gay覺得如何" 就算他是gay 也沒什麼好拿來說嘴的吧 而且我的心態也是這樣子 相信大家看了那麼多頁的心得也是如此 這只是研究程式的版 既使是他要糗你 也要你有東西給他糗吧 > 說我不知大數是很沒程度....這裡我倒是一時啞口無言了! > 哈哈~(自嘲) > 我以前的確沒學過大數,so what? 現在書翻一下也能立即理 > 解。 > 不過,提問一下,寫程式的一定要知「大數」嗎?借問你寫 > 多久程式,在那一個專案用過大數?不能在要用之前才學嗎? > (我聽某一個數學博士的教授說的:人都會遺忘,幹嘛從頭學 > 到尾?要用的時候再學就夠了! > 他的意思不是說要當白痴,而是要先學邏輯,有一些基本的 > 概念,對於不了解的知識,只需具有「何處能找到」即可。 > 揆之我已忘了過去所學到的大部份歷史、地理的知識,我相 > 信他說的話:人是會遺忘,及要用的時候再學! > ) -- ┌─────KKCITY─────┐ KK免/費/撥/接 bbs.kkcity.com.tw 電話(1):4491999 電話(2):4058-6000 └──From:140.126.136.246 ──┘帳號:kkcity 密碼:kkci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