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stachi.bbs@mobbs.stut.edu.tw》之銘言:
> ※ btocola@kkcity.com.tw (btocola) wrote:
> > 他本來就是gay,我又哪裡罵他了?他喜歡強調我的糗事,
> > 在下也不過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罷了!若gay是正常,還怕
> > 人說嗎?可見,在一般人觀念裡,gay是變態的人。至少,
> > 在你的心態就是如此!
> > 說我不知大數是很沒程度....這裡我倒是一時啞口無言了!
> > 哈哈~(自嘲)
> > 我以前的確沒學過大數,so what? 現在書翻一下也能立即理
> > 解。
> > 不過,提問一下,寫程式的一定要知「大數」嗎?借問你寫
> > 多久程式,在那一個專案用過大數?
> 在我眼裡看來你比較像gay(既然你認定這不是罵人的話...那我就不用保留了)
> 大數是有學過程式一陣子的人應該有的"常識",翻啥鳥書
> 不要想拿專案岔開話題~
> 正常來說一看到200!就直接會聯想到"應該會用到大數"
> 你連道沒有想過基本型態會裝不下?
> 準備不夠就想來嗆人?!
> 基本功不夠就寫專案,遇到不會再翻書?
「大數」不懂就是沒具基本功?我看你連何謂基本功都搞不清楚!
簡單問一句:你做了多少專案,又有幾個專案用到「大數」?
若你幹了三年10個專案,沒有一個專案有用到大數,我說這個你
所謂的「常識」可以丟掉絕對不會影響工作昇遷!
請把所謂的「常識」與「基本功」分清楚,OK?
(我懷疑你是否有專案實務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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