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信人: brucetsao.bbs@bbs.mgt.ncu.edu.tw (肉腳布), 信區: programming
> : 雖然老掉牙了, 但學習 "成功的範例" 是值得的. 不過, 要記住軟體沒
> : 有老二, 但成功的原理原則不會變 !
> : 只有程式語言的高手確實是不夠 !
> 對於軟體產業
> 如果是品牌,這個老大法則確實存在
> 不過許多小的軟體公司也是存在
> 但是對於個人
> 我認為只要是高手
> 都是對自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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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個人成為一個高手, 再怎麼說都是對的. 但是, 這樣子是不夠的.
像古代文人如杜甫, 李白絕對是作詩的高手, 但需得依附於帝王官
府則是很糟糕的. 再說: 古有韓信, 今有林彪, 這算是能人高手了,
但致命處就是依附了錯誤的對象, 所以個體之能不足以為恃.
個體戶讓人快樂, 好像不必依附官府了, 可是為何不能依附於桃園
三結義這種集體/集團 ?
軟體要成功都是要有 "夠競爭力的獨特特色" , 被吃掉了是成就別
人的獨特特色, 可是團結的集體明顯優於個體的單薄力量, 能力本
事再高也不可能以一擋百.
程式設計師們要想出頭天, 一定得認真思考這個 "集體團隊" 的可
能性與方式. 不然, "狡兔死, 走狗烹" 古有明訓.
程式設計師 並非 "文人" , 不必 "文人相輕". 也非武將, 需得 "掛
帥印" 才能呼風喚雨. 草廬結義, 攻佔一個新領域, 就能有獨特性與
集體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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