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Psychology97 看板]
作者: PsyDep (心理系助教) 看板: Psychology97
標題: [公告]台大優秀青年遴選~
時間: Thu Dec 2 11:55:37 2004
如題,有意報名角逐的同學,
請於下週三前(12/08)至助教室填寫報名表,
謝謝。
助教瑋瀚啟
(以下辦法請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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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灣大學優秀青年遴選辦法
(民國八十四年二月廿一日第一九○四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 一 條 本校為辦理優秀青年之遴選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之主辦單位,為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第 三 條 凡本校品學兼優、身心健全之學生(包括研究生),
其上學期學業成績之平均為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八十分以上,
而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經推薦後得為優秀青年之候選人。
1.敦品勵學,研究學術而有創見之具體事實者。
2.舉辦愛國、愛校活動而有具體之事實者。
3.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而有具體之事實者。
4.擔任社團幹部,致力推展社團活動而有優良之具體事實者。
5.其他優秀具體之事蹟,足資青年楷模者。
第 四 條 本校各單位、教職員工及學生之團體或個人,得向主辦單位分別推薦學生
乙名參加候選。
第 五 條 優秀青年遴選評審委員會議,由各學院及夜間部分別推薦教師乙名組成之。
學務長及教務長為評審委員會議之當然委員,學務長為召集人。
第 六 條 評審委員會議應依民主原則於候選人中遴選優秀青年若干名,
接受本校或校外單位表揚。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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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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