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九十三學年度心理系系學會會長暨系務代表改選選舉公告
壹、 選舉內容:
台大心理系系學會會長一名
台大心理系系務代表一名
貳、 投票日期:
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三年5月20日星期四當日早上9時至15時30分。
開票時間謹訂于中華民國九十三年5月20日15時40分於北B舉行。
參、 候選人登記:
時間:自民國九十三年5月3日起中華民國九十三年5月7日中午12點止。
地點:有意參選者請向現任系學會會長俞信安或現任系學會議長王依凡登記。
費用:系學會會長候選人每名繳交保證金500元,保證金於選舉結束後退還。
登記:
甲、候選人登記表:候選人之姓名,系級,永久住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經歷和助選員名單。
乙、個人政見。
丙、本人學生證影本。
丁、本人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貳張。
◎以上文件(甲、乙),皆需附書面文件及電腦文件(請自行以WORD格式作業
12號字1.5倍行高),文件資料於5月7日中午12點為繳交之最後期限。
資格:1.候選人為心理系大學部2年級學生。
2.候選人不得有任何黨籍身分。
3.候選人不得有違反當次選舉公告規定之競選活動。
未符上述各項資格要求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已登記為候選人者,
選委會應即刻取消其候選人資格,並發布選委會臨時聲明,以昭公信。
其他:甲、費用不足及表件不齊者皆不受理其報名。
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前,任一候選人得撤回登記,並同時喪失候選人之資格。
丙、凡於登記時間截止後,不得撤回登記,且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修改。
肆、 會長暨系務代表之產生:
投票總數達選舉人總數之30%以上始為有效之投票。
如為同額競選(只有一位候選人)得票數必須過所有選舉人之50%始為有效當選,
若為2人以上競選則為得票數高者當選。
伍、 選舉人:
選舉人資格:本校心理系大學部1,2,3,4年級在學學生皆有選舉權。
陸、 選舉委員會名單:
召集人:俞信安(現任系學會會長)、陳品豪(現任系務代表)。
選務組:王依凡(現任系學會議長)、吳昌運(現任系學會監委)、
許世琦(現任系學會監委)、鄭佳琪(現任系學會監委)、
趙夢樵(現任系學會稽委)、王冠人(現任系學會稽委)。
柒、 其他注意事項:
甲、本次選舉設有監察委員若干人,負責監督投開票事宜。
乙、擔任選舉執行委員/監察委員或選務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或助選員。
其登記為候選人或助選員者,當然喪失資格。
丙、競選日期自九十三年5月10日8時起至5月19日22時止。
非競選期間不得從事競選活動,違者取消其參選資格。
丁、競選活動之項目:
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1.參與政見發表會。
2.印製、張貼(需至助教室蓋章)、分發文宣海報等。
3.訪問選舉人。
4.事先經選委會許可,不違反選罷法之選舉活動。
戊、候選人號次抽籤登記時間地點:
九十三年5月7日星期五中午12時10分,於心理系北B教室舉行。
候選人不得委託代理抽籤,候選人逾時由現任會長代抽。
捌、選舉重要日程摘要;
日期/時間 摘要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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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一)~5/07(五) 候選人登記 辦法:找信安或依凡
5/07(五) 12時10分 候選人號次抽籤 地點:北B
5/10(一)~5/19(三) 競選期間 請遵守規定~~~
5/14(五) 12時20分 政見發表會 地點:北館視聽教室
5/20(四) 9時至15時30分 投票 地點:北館門口
5/20(四) 15時40分 開票 地點:北B
公告人;
心理系系學會長 俞信安
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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