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ttle:有沒有總統信箱 寄去總統府 快選舉了 12/07 18:41
推 genderbb:寄去總統府會轉到行政院,再轉到內政部,說不定最後又轉 12/07 19:16
→ genderbb:到台東縣,只是增加旅行時間,對處理沒幫助 12/07 19:16
推 elittle:那你要不要說說有幫助的方式 不然啥都說沒幫助 12/07 19:57
→ evaandy:目前的建議是,縣府那邊說要作的能作到的先做,再來回頭跟 12/07 21:17
→ evaandy:跟縣府那邊協調看看作不到的要怎麼辦,然後再去找看看其他 12/07 21:18
→ evaandy:法人公益團體的協助,比方說慈濟等,看是意見還是資源都好 12/07 21:19
→ evaandy:這個事件講白了就是經手人不熟程序,縣府腦袋又硬而已... 12/07 21:20
→ evaandy:寫這種悲情訴求其實反到會將焦點轉移了,沒必要如此激憤 12/07 21:21
→ evaandy:這些規定換個角度看也是要防止有心人以愛心募捐等名義斂財 12/07 21:23
→ evaandy:沒必要寫的活像被政府欺壓一樣,有跟政府部門往來過的話就 12/07 21:24
→ evaandy:會知道這些公務都很死板,不是只有搞慈善的會碰到就是了 12/07 21:25
→ taiwanen:縣政府怎麼會知道 你有沒有退給原捐贈者? 我問了蠢問題 12/07 22:13
推 shhsu:訴求怪怪的..我明白急需人力和郵資補足合法程序的氣憤和不安 12/07 22:36
→ shhsu:,然而,我支持依法申請和登記說.. 12/07 22:37
→ shhsu:我覺得可以問看看內政部社會司,也許有什麼行政裁量上的作法 12/07 22:50
推 DividBud:天幸我寄的食物是在12/1到達。不過這到底要怎麼解套..... 12/07 23:01
→ kaky:22條 12/07 23:02
推 zeoki:我想到一個方法但不知道可不可行 12/08 02:56
→ zeoki:如果所有的捐贈人寫風同意信請某人收回原來的東西 12/08 02:56
→ zeoki:XX那個某人就在某時到放東西的地方把他假裝拿出來 12/08 02:57
→ zeoki:然後接著再把所有東西捐出去~~ 12/08 02:57
推 genderbb:我要知道有幫助的方法早就說了,但就是不知道才只能說跟 12/08 07:10
→ genderbb:公務部門打交道的方法,這個是我確定沒錯的。上一篇推文 12/08 07:12
→ genderbb:我也寫了如果我處理會往那邊走,但就因為對那塊不熟沒辦 12/08 07:13
→ genderbb:法仔細寫。講不出有幫助的實際方法,但看到根本沒用的我 12/08 07:13
→ genderbb:覺得也要講,現實社會的運作跟網路不一樣,不要以為民意 12/08 07:14
→ genderbb:信箱無敵大,最後都是回到最開始的單位而已。 12/08 07:14
推 genderbb:e大想的跟我一樣。(抱歉推文寫這麼多針對某人的話)。 12/08 07:17
推 dandyshieh:直接找你個人支持的議員,請他幫忙開個記者會? 12/08 10:59
推 shhsu:真是抱歉,沒用的推文還是推了。純粹是聯想到一些同學在公部 12/08 17:41
→ shhsu:門,碰到困境時會請教認識的上級長官。對不起了,社會司處沒 12/08 17:42
→ shhsu:認識的,不該推我覺得。 12/08 17:42
→ shhsu:(問看看是指打電話,一點都沒想到是民意信箱) 12/08 17:55
推 mimiyushiu:寄空紙箱給原寄件人,內容物為解釋的信函,再將郵件寄 12/09 16:01
→ mimiyushiu:寄送記錄給縣政府存查。郵資可向大眾勸募(應該不多) 12/09 16:02
→ mimiyushiu:這應該也是一招 12/09 16:03
→ mimiyushiu:樓上zeoki大的點子也是不錯,敬請考慮看看 12/09 16:09
→ mimiyushiu:應付公家機關其實不會很難,程序正確,他們就爽了。 12/09 16:10
→ mimiyushiu:剛剛看到更新說已經解決了,那我的餿主意敬請直接忽視 12/09 16:16
→ dorakao:拜託還是幫我連署臉書的活動 12/09 18:49
→ dorakao:因為核准公文還沒下來之前 晨光有可能被開罰好幾十萬 12/09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