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劉政鴻靈堂照判無罪 鄉民:有法官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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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長劉政鴻去年7月因強拆大埔4拆遷戶,引起公民記者傅東森不滿,憤而用電腦合成
kuso「苗栗縣長劉政鴻靈堂照」,輓聯還標註「魚肉鄉民豺狼治國,因果報應遺臭萬年」
,po上臉書臉書立即吸引苑裡反瘋車自救會成員葉天鴻等網友瘋傳,讓劉政鴻忍無可忍,
怒告兩人公然污辱。
今天上午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傅東森的義務律師曾威凱也在臉書貼出訊息,還說:「
想到劉政鴻今天得知靈堂照案判無罪的那個吹鬍子瞪眼的表情,我就爽!!!!」被網友
轉載到PTT上,鄉民們大讚:「爽啦,法院認證的靈堂照」、「天賜遺照」,還有人說「
法院認證了唷,在苗栗三布一崗五步一哨擺設靈堂」。
傅東森接受《蘋果》電訪時表示:「很爽!」當初是看到劉政鴻拆人家房子,還說是:「
天賜良機」,他坐在電腦前,感覺這根本不是一個人性的正常態度,當下只能用這種方式
來表達心中的憤怒,並沒有想到太多。至於被判無罪,傅東森認為這個案子不是他或葉天
鴻個人的官司勝負,而是執政者濫用司法訴訟,箝制人民發表批判言論的權力,他將要繼
續追究,要求劉政鴻出庭解釋為何要對特定人士濫權興訟。 傅東森說,憲法賦予人民的
言論自由在這個案子的判決結果顯現,台灣人民勝利了!尤其在網路社群時代,透過網路
平台對於執政者作為任何形式的批判,都應該獲得保障,某種程度也是鄉民正義的彰顯。
義務律師邱顯智說,並不清楚法官的背景,為了這案第一次到苗栗地方法院,第一次碰到
這位年輕法官,不過在審理的過程中,律師有針對劉政鴻要告人,卻完全不出庭的做法,
質疑告訴狀的證據力不足,法官聽完後立即要求記錄,因此當時就推測對被告有利。邱顯
智表示,律師團陳訴被告所貼的照片及文字是針對大埔事件,是說明大埔事件曾逼死兩人
,一般人都會很憤怒,並非是私人之間的互罵及侮辱,而是針對拆屋的事件作出評論。
另名義務律師劉繼蔚表示,針對判決結果,他們認為判得非常好,特別是針對公共事務的
討論,如果不是這樣,言論市場將會少了很多不同的聲音,因此這是一個非常進步的判決
。至於對法官本身的背景,他們並不了解,過去雖然在其他案子有遇到過,但並沒有特別
的看法或印象。
法官認為被告貼照內容是可受公評之事,並以保障言論自由為由,因此宣判傅、葉兩人無
罪。苗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事發後被告並無道歉及表達悔悟之意,將等收到判決書
後,再與律師研議上訴的理由。(蔡智銘、吳傑沐/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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