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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yuJx 律師看25萬道歉文 小心PO為上 2014年02月10日23:06 一名黃姓網友今天在PTT張貼一篇道歉文,針對前年8月在PTT八卦板發表文章「Re: [爆卦 ] 某士林牛排館的店員根本不像有念書」,向蘇姓網友致歉,並賠償25萬元,引發網友熱 議,不少網友都覺得賠償25萬元太貴,還有其他網友表示,有人因在推文內寫了「你是奧 客」也遭蘇姓網友挨告,最後賠8千元和解,就連PTT八卦板板主也在被告之列。 律師林岡輝提醒,網友在PTT發文、轉PO文章,雖都是使用虛擬ID,但批評或評論他人時 仍需注意所撰述事實是否為真實(如真實經歷),且為善意發表言論;而在轉PO文章時, 也要有足夠證據確信原PO為真,例如自己正好是原PO朋友,曾向原PO查證過所言為真等, 否則仍有可能吃上妨害名譽官司。 律師蔡明哲也提醒,因為網路匿名的特性,許多網友發言較直白或使用諸多情緒用語,甚 至故意以同音字指名道姓,發言具有人身攻擊意味,這些都有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 實務上也有許多被告成罪。不過也因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司法審理尺度不盡然相同 ,有些檢察官認為,對可受公評事項,只要無誹謗他人的「真實惡意」,被告後也會不起 訴。 蔡明哲說,例如有人在PTT上故意以疑問句問卦,其實是提醒網友,有人專靠釣魚告人賺 錢,寫著「打這些沒別的意思,真的不要隨便推文罵人,遇到愛釣魚的人,就專靠這謀利 囉」,原PO可能無惡意,但因所舉案例都是同一人提告的判決,當原PO被告時就可能被認 定影射特定人士,而成立誹謗罪,轉PO者亦同;但也可能遇到有檢察官認為這為言論自由 的保障範疇,而處分不起訴,因此提醒網友在網路PO或轉PO時要多加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2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