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部分刪除,如對原作造成不快,望請海涵
※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 就我個人之論點 來論本案
: 本案的爭執點 應該在
: 1. z版友的文章 是否真的有侵害 k小姐的名譽權?
z板友是否侵害 k小姐名譽權一事
在 pt 板務對兩方的爭執尚未做出處分前尚未可知
( 如果要說程序行為理論我認了 )
縱使真有其事,亦應由 k小姐對板務舉發,而非直接到法務版申訴
又板務認為所爭執問題對該看板將來發展走向具指標性作用
故已明確表態尚有繼續必要
法務未查此事,經片面申訴即做出處理
豈可等同視之
: 2. p法務是否能要求板主依其認定刪除文章
關於您所提爭點,應屬無疑
法務應有要求站務方依判決的權力
但非如此次公親變事主
自行代為處理
: 結論感想
: P法務 因為同情k小姐 而做出較偏頗的判決 不能說情有可原 但是也罪不致死
同情不可作為判決的唯一理由及藉口
不然只要當事人裝可憐是否即可獲得法務憐愛
得到有利判決
: 比較令人不敢苟同的是 後來的刪噓文 和 開罰單 停權等 行為
: P法務自己認為 由這些行為可以平息 輿論的壓力 剛好事與願違
: 面對抗爭 不是處罰就能解決問題 而是應該看清楚問題的爭點 然後主動化解對方疑慮
: 濫刑的結果 只是讓人心更浮動 群情更激憤而已
刪噓文構成何事?
文章作者本可對自己的文章編輯變更
除非要來討論噓文是否有著作權的問題?
本人並不如此認為,但歡迎討論
開罰單、停權更是荒謬
因噓文而將報站務處理
何時有此項規定?
該法務說了即刻生效?
且溯及既往???
這真是令人感到天威難測啊
: 其實本案只是整個站民對站方抗爭的一個餘震 不過我堅持P法務應該先從本案先解決
: 結要一個一個的解開 我很希望這件事情大家先化解仇恨 希望站方能先對這次因為
: 本案而被停權或是開罰單的使用者 能夠免除其懲罰 這樣才能繼續的解決問題
: 先用誠意化解仇恨 然後再針對歷史版事件 五五六六版事件 一個一個的解釋和解決
: 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討論 罵人家狗官很爽是沒錯 但是問題還是沒解決
: 並不是P法務解職 問題就完全可以解決的 要重新建立站方與站民之間的信任
: 才是長治久安之道
原見解因造成當事人不悅
深感抱歉
已為修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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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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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4.70
※ 編輯: ismail 來自: 219.91.114.70 (02/08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