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 我也知道你的處境 所以我也跟站方說 可以把罰單取消嗎
: 我後來的文章也是一直跟站方爭取 該平反的平反 該復權的復權
: 我說過會幫你辯護就一定會幫到底 新上任的法務出現或是法務回來
: 我還是會幫你繼續爭取你的權利 這是我說過的話 說了就一定會去做
我想您還是沒搞清楚您在這次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如我昨日在與你
交互來信的內文中所述,你只是一個被徵詢的路人,對站方毫無任何
拘束力可言的。
若站方真有誠意,在事件尚未擴大前,就不該只想用搓湯圓的方式,
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以拖待變。應該直接公開徵詢站民意見,甚至
開個臨時討論區亦無不可。
: 這應該誰都沒辦法料到的 他當初一上任的時候 也沒有人可以料到會有這樣的結果
: 所以要怪就怪站方 沒有一個正常對外遴選法務的系統 還有 一套對法務站長
: 權利責任的規範 我昨天看了PttLaw的精華區也沒找對站長的規範
: 這可以算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吧 所以才會造成這種事情一再發生
站方需不需要有對外遴選法務的制度?對法務站長權力責任的規範?
我想我持保留態度,經過這幾日,深深覺得批踢踢只是一個人治下的
法制,站民所能掌握的,只是站方願意開放站民使用的恩惠,如敝人
朋友曾言,對於網站提供者,我們真正所能行使的權利就是離開他,
在這個環境之內,你還是受到他的規範控制。
: 所以這是他的行事風格就這樣 我也不便說些什麼
: 我會說 他政息人去 是我看到這篇文章以後 看到他人都已經下臺了
: 所以這時候對他做出我個人認為的評論是最好的
沒有所謂的「評論的最佳時機」,在位者本該受到大眾公評,現只是
不會有動輒得咎的潛在性後作用罷了。
: 情緒管理 不一定每個人都好 我知道你也很憤怒
: 每個人的忍受點都不一樣 就像妳現在還會認為很委曲
: 搞不好有些人會想 幹 大不了老子以後不來 批踢踢有什麼了不起
以上這段話沒啥建設,如前文,你不是當事人,不會知道當事人到底
心裡有多幹,充其量只是安撫作用。
: 明顯違法是我個人認定的 他要怎麼認定 我也沒辦法說什麼
: 後來在他發表公開聲明以後批判他的人 有被停權 刪文 被發罰單嗎
: 這是我一直很想了解的真相 希望有人可以提供給我證據
: 以方便我對這個事情了釐清 拜託了
請教一下,您對站方有什麼實質的敦促作用嗎?如果真有人提供資料
,會有什麼實質的效益可以見到嗎?史館錯一次,工板錯第二次,在
公開聲明後,如果還有人真的呆到還會去做,那我也只能獻上無比的
敬意。總之,本段立論基礎如第一段第一句話所述。
: 這我贊成 而且還要平反其他的人的事情 該復權的復權
: 學歷跟表達能力無關
: 我是說不應再苛責他的意思是 不要再因為他寫的解釋文太文言而罵他的意思
: 不是指他的行為都不該接受批評了
: 我的意思是希望有人能夠出來繼續解決這件事情
: XD 我應該沒資格有這種稱呼 現在很多人大概把我當內奸了吧
: 我很了解你的心情 該幫你爭取的 我也一定會幫你爭取
: 事情不會這樣告一個段落的 該平反的還是要平反 該復權的還是要復權
: 該道歉的還是要道歉 只是他現在一走了之 這條路還有得走
抱歉,還有很多地方,但有些無啥實益就不贅言了,只是,受到不正
待遇的人本來就該享有回復的資格,所以有些話就不必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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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眼淚,慎重地裝進玻璃瓶裡.....
存起來,正好養活一尾名為愛情的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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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0.188
※ 編輯: ismail 來自: 219.91.110.188 (02/09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