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 幹 沒用批評 沒用罵的 就被說立場轉變
: 我的立場始終沒變 錯的是錯
: 我只是希望他能夠自己出來解釋 不要逃避問題而已
: 他的表達能力 我覺得不是很好 造成很多其他鄉民看不懂 幫他翻譯一下
: 就被認為是 因為喝茶聊天轉變立場 幹 我真冤枉阿
: 早知道他說不幹了 就不要勸他自己出來說明事件再下台
: 幹 我那麼多事幹嘛
: 你換掉了一個沒腦法務 還是可能有千千萬萬個沒腦的法務
: 把問題解釋清楚 然後將法務的權利與責任制度建立 才能避免以後還有這樣的事情
: 幹 我的想法錯了嗎 幹
你最後一句話的答案: Yes !
去翻翻PTT黑暗的過去吧,
我這一陣子狂找PTT以往的歷史,
發現早在1999年之前就已經常常發生這種糾紛了,
站方採取的態度永遠是這種樣子,
從來沒有想過要好好解決這種權利義務的紛爭,
站長們自己當警察當檢察官當法官,甚至當監察院,
你如何能夠得到公正公開的對待?
上下交相賊不是因為一兩個不良站管使之然,
是這個站的站務文化就是如此,
我雖然暱稱改這樣,不過心底下是有譜的,
教授當真有發揮功能嗎?嘿嘿嘿.......
連個資訊工程最基本的尊重使用者的個人隱私都被當作個屁了,
這些人的學識我看也是so so,專業或許行但做人是萬萬不行,
虧ㄇㄥ虧,對教授啥的也不用報太大的指望。
pttlaw精華區 4 內有兩個1999年的舊文,
內容跟現在吵的東西一模一樣,
我真的很有時空錯置的感覺,
都過了幾年啊,還是一點都沒長進,
反過來說,再過個五六年,
或許同樣的爭議依舊,
只是狗官換個名字,場景換個地方而已,
再看sysop精華區 6 - 2 文章標題就是
站長 你侵權!!!!!!!!!!!!!!!!!!!
6 - 6 文章標題
對PTT這個站的信譽提出的疑問
看來這個站就是不斷的冷飯重炒,一代狗官換新官,一種偉大的傳統
你要的那些,早有前人的血泊積聚成河了,沒用啦。
來這裡,就乖乖當順民,不論是當個死鄉民還是做個小小的版長(精華區形容為里長),
要鬧,站方多的是整死你的法寶,死鄉民最好整,
sysop 5892不就是血淋淋的例證,不需公告不需任何理由,
抓狂站長一人不需經過任何程序就可以拔除使用者的帳號,
刪減他的權限,讓他的水球記錄、email信箱內容等通通不見。
版主也沒什麼了不起,sysop精華區 6-7,還不是有不聽話的民選版主,
被不民選的小組長惡整的紀錄,加上其他零零總總未見於精華區中的文章案例,
可謂血跡斑斑。
我這兩天還不是被整,自己的帳號一天斷個幾十次以上,
同時間開的guest帳號卻穩如泰山,要怎麼說呢?
我可是什麼都沒做,同時晾在那裡,該斷的就狂斷,該沒事的就天長地久連著。
在沒有法治的地方要法治,本來就是一件愚蠢的是,
所以我也是抱著帳號隨時會再見的心理準備,
不過我不是良民也不是順民,硬拔恐怕是得痛上那麼一下的,
計中email cchelp@ntu.edu.tw
聯合服務中心 email chs@ntu.edu.tw
甚至是到校長室去的都傳便便等他來玩,
當然那個教授的email我也早收起來了。
苦口婆心一路從站務、法務、站神申訴法規的重要性,
但BBS管理公約這裡的頭頭誰當他是一回事?
你站長群可以不當公約是一回事,等到了校務會議上,你看這些法規重不重要,
普力屎想,光那件偷改別人文章的事件就是侵犯著作權法的活生生教材,
你不肯正視鄉民的理性訴求,是不是要到校方約談時再來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還是想在新聞記者採訪時裝英雄?
一般性的惡搞我可以裝瞎裝死人,這兩天狗官的暴走已經到人神共憤的程度,
而其他漠視甚至默許此事不斷惡化的站長群與站神,
我都是當作共同正犯看待。
殺人有罪,但鼓動他甚至塞把刀給他的也有罪!
狗官殺人的刀從哪來?站神你可不可以回答一下?
希望狗官的暴走可以在他下台後結束,而屁踢踢,
有可愛的恨版與笨版,等這都沒了或爛了,那就再會吧,
我一絲一豪都不會留戀的。
只因這裡有我所見過最豪洨的站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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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神都當這裡是百貨公司了,
我拉個屎走人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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