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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wcloud (批踢踢司法已死)》之銘言: : 幹 沒用批評 沒用罵的 就被說立場轉變 : 我的立場始終沒變 錯的是錯 : 我只是希望他能夠自己出來解釋 不要逃避問題而已 : 他的表達能力 我覺得不是很好 造成很多其他鄉民看不懂 幫他翻譯一下 : 就被認為是 因為喝茶聊天轉變立場 幹 我真冤枉阿 : 早知道他說不幹了 就不要勸他自己出來說明事件再下台 : 幹 我那麼多事幹嘛 : 你換掉了一個沒腦法務 還是可能有千千萬萬個沒腦的法務 : 把問題解釋清楚 然後將法務的權利與責任制度建立 才能避免以後還有這樣的事情 : 幹 我的想法錯了嗎 幹 你最後一句話的答案: Yes ! 去翻翻PTT黑暗的過去吧, 我這一陣子狂找PTT以往的歷史, 發現早在1999年之前就已經常常發生這種糾紛了, 站方採取的態度永遠是這種樣子, 從來沒有想過要好好解決這種權利義務的紛爭, 站長們自己當警察當檢察官當法官,甚至當監察院, 你如何能夠得到公正公開的對待? 上下交相賊不是因為一兩個不良站管使之然, 是這個站的站務文化就是如此, 我雖然暱稱改這樣,不過心底下是有譜的, 教授當真有發揮功能嗎?嘿嘿嘿....... 連個資訊工程最基本的尊重使用者的個人隱私都被當作個屁了, 這些人的學識我看也是so so,專業或許行但做人是萬萬不行, 虧ㄇㄥ虧,對教授啥的也不用報太大的指望。 pttlaw精華區 4 內有兩個1999年的舊文, 內容跟現在吵的東西一模一樣, 我真的很有時空錯置的感覺, 都過了幾年啊,還是一點都沒長進, 反過來說,再過個五六年, 或許同樣的爭議依舊, 只是狗官換個名字,場景換個地方而已, 再看sysop精華區 6 - 2 文章標題就是 站長 你侵權!!!!!!!!!!!!!!!!!!! 6 - 6 文章標題 對PTT這個站的信譽提出的疑問 看來這個站就是不斷的冷飯重炒,一代狗官換新官,一種偉大的傳統 你要的那些,早有前人的血泊積聚成河了,沒用啦。 來這裡,就乖乖當順民,不論是當個死鄉民還是做個小小的版長(精華區形容為里長), 要鬧,站方多的是整死你的法寶,死鄉民最好整, sysop 5892不就是血淋淋的例證,不需公告不需任何理由, 抓狂站長一人不需經過任何程序就可以拔除使用者的帳號, 刪減他的權限,讓他的水球記錄、email信箱內容等通通不見。 版主也沒什麼了不起,sysop精華區 6-7,還不是有不聽話的民選版主, 被不民選的小組長惡整的紀錄,加上其他零零總總未見於精華區中的文章案例, 可謂血跡斑斑。 我這兩天還不是被整,自己的帳號一天斷個幾十次以上, 同時間開的guest帳號卻穩如泰山,要怎麼說呢? 我可是什麼都沒做,同時晾在那裡,該斷的就狂斷,該沒事的就天長地久連著。 在沒有法治的地方要法治,本來就是一件愚蠢的是, 所以我也是抱著帳號隨時會再見的心理準備, 不過我不是良民也不是順民,硬拔恐怕是得痛上那麼一下的, 計中email cchelp@ntu.edu.tw 聯合服務中心 email chs@ntu.edu.tw 甚至是到校長室去的都傳便便等他來玩, 當然那個教授的email我也早收起來了。 苦口婆心一路從站務、法務、站神申訴法規的重要性, 但BBS管理公約這裡的頭頭誰當他是一回事? 你站長群可以不當公約是一回事,等到了校務會議上,你看這些法規重不重要, 普力屎想,光那件偷改別人文章的事件就是侵犯著作權法的活生生教材, 你不肯正視鄉民的理性訴求,是不是要到校方約談時再來一把眼淚一把鼻涕? 還是想在新聞記者採訪時裝英雄? 一般性的惡搞我可以裝瞎裝死人,這兩天狗官的暴走已經到人神共憤的程度, 而其他漠視甚至默許此事不斷惡化的站長群與站神, 我都是當作共同正犯看待。 殺人有罪,但鼓動他甚至塞把刀給他的也有罪! 狗官殺人的刀從哪來?站神你可不可以回答一下? 希望狗官的暴走可以在他下台後結束,而屁踢踢, 有可愛的恨版與笨版,等這都沒了或爛了,那就再會吧, 我一絲一豪都不會留戀的。 只因這裡有我所見過最豪洨的站務群! -- 站神都當這裡是百貨公司了, 我拉個屎走人也是很合理的事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7.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