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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到現在我想過程大家都很清楚了,看到後來我想提點建議 我覺得這次捅出的洞要補起來有兩個層面: 一是對於過去錯誤的懲罰;一個是對於未來錯誤的預防 對於過去的錯誤沒有懲罰,無法解決大家對於公平的期待; 對於未來的錯誤沒有預防,無法重建大家的信賴感。 對於過去錯誤的懲罰當然是對於違反規定的人的處分,就目前的處置來看 ,s小姐已經失去站務資格,我認為PTT對於s小姐部分的處理也已經能做的 都做了。我搞不懂的是為什麼出借ID的D先生竟然只有小小的"警告".尤其是 他擁有的權限之大,以及又是擁有法律專長,將來會在台灣司法界立下事業 的人,竟然不能了解自己擁有的權限所應盃負的責任,將自己的ID隨便的借 給別人,這實在不能怪別人對他的信任感要大打折扣。這個部分我認為站方 不應該就這樣放過,尤其是出借ID的行為對於其他使用者來說恐怕還不是小 小警告就放過的事情,公平的處理不應該因人而異。 但是光只是處分是沒有用的,PTT在這次事件中損失了使用者對他的信任, 而重建信任是很困難的,尤其是在網路上,我們要平白無故的相信對方, 可能比相信銀行不會出賣自己的資料還要難,因此對於資料管控以及安全 性的補強自然必須要做得更多,才能讓使用者安心,這一部分我有看到部 分的宣示,不過在論戰中被淹沒許多,建議站方將這些措施置底方便使用 者查閱。同時也建議網友們針對這個部分做更多的討論,來恢復PTT的可信 任度。 危機處理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開誠佈公,誠實以對,任何隱瞞,或者是想要避 重就輕的行為,都只會招來更多的懷疑和不安,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原本應該 很容易處理的事件,卻演變成軒然大波的主要原因。 千萬不要再想用什麼方式能閃過去,能冷處理,試想,管理BBS的人,也許 未來就是某大企業的MIS,如果一個MIS連最最基本的保密都做不到,那麼 銀行出現盜賣個資的事情也不用覺得驚訝了;如果律師/法官/檢察官處理事 情這麼的隨便,要用無辜的第三人為由,那麼我不知道以後他的委託人或者 是案主要怎麼樣能相信這個法律人。 至於s小姐和L小姐會不會走上法院的問題,那已經超過PTT所以處理的範圍了 ,我們在PTT的空間裡面,只要關注另一個過去錯誤的懲罰是否足夠,以及未 來對於安全性的保障該如何提升就好了。 混戰下去,可能最重要的東西都模糊掉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12.20
pilihans:推你這篇 這次我有看清楚了 沒有看到S就開槍 10/08 03:50
cfcandy:說的好 大家不應該關心兩個女人的戰爭 10/08 03:50
cfcandy:只要關心監督機制的建立 放s小姊一馬吧=.= 10/08 03:51
assoco:推! 讓那些主張網路沒隱私權的好好看看 反省一下 10/08 03:51
farro:讚! 10/08 03:52
shineonmoon:本來就要找那隻唐老鴨出來講話= =+ 10/08 03:51
concerto:推,希望大家能回到制度面來檢討,這才是防止再發生的方法~ 10/08 03:52
quiff:這些話已講了一天,但懲處跟未來合議制與透明化都尚未回應 10/08 03:52
quiff:可能還要給站務們一點時間,但希望討論過程可讓站友參與。 10/08 03:53
shineonmoon:公開招考法務部成員好啦,公平公正公開 10/08 03:56
LY0TARD:公開招募也缺人咩 :) 10/08 03:58
shineonmoon:哦NO..那...從缺 XD 廢掉法務部,成立警政署 10/08 03:58
samuraibin:推!有建設性的好文 10/08 04:01
PttFund:中肯 10/08 04:06
avenehsu:啊,推這篇 10/08 04:14
pprisa:唐牛躲很大 10/08 04:25
x0N:這篇不錯,寫得真好 10/08 04:25
Q12345Q:寫的很好 10/08 05:58
boss68:大推!!! 10/08 09:38
LACENI:PUSH 10/08 11:19
ArrowSmith:說的很好,尤其是危機處理那一部份 10/08 14:04
membery:有建設性推~~好文 10/08 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