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批踢踢行政法院,使用前請先參閱置底公告
本院處理事項:
對 Violation 的處分不服之申訴
對Ptt系統警察處分不服之申訴,本院不予受理
關於本院處理相關規定請參閱本院置底公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本板僅接受下述文章
1.申訴 -> 請選[申訴]
2.證據提出 -> 請選[證據]
3.案件審理 -> 使用[判決]
4.法務部門公告 -> 使用[公告]
任何前述種類外的文章或回應現有標題之文章,除有重大例外,將於隔日零時起一律刪
除,不另通知。若有惡意違規事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劣退、罰單之處分。
未依格式提出申訴,三日之內未重新依格式提出,本院不予受理。
合於格式,仍待判決者;或格式不符,非本板受理範圍而板主已回應者,前方標註S。
已判決者,不再變更,前方標註!。
此僅為板務處理便利,與該功能性質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