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vysky:幫加註: 是 消保法第十九條 才對. 10/31 03:42
其實我很好奇…
手續費是怎麼回事…
還有經理告知我…
錢已經在我交易的那幾天進入他們公司 …
若要拿回… 我需要付那交易費…
還有為了再次確認…
被脫了包裝…試用過的化妝品到底能不能退…
以及萬一協商失敗的下一步要做什麼?
我分別向台中市和台中縣的消保官請教…
1. 手續費---一般都是分期0利率…何來手續費承擔之說…而且就算真的有..也是分期加上1~2%,並非5%這麼多…還有這些都是由商家去承擔,而非消費者.
在我哥百貨公司的朋友也說…沒聽說過手續費的說法…連消保官也說…沒有遇過商家向消費者要手續費這一回事…(小姐一直跟我說…他們公司制度跟別人不同,並不能用別家的標準來看待)
2. 拆過的化妝品消費者應該照單全收嗎?消保官回答我…沒打開使用怎麼知道適不適用? 7天之內能退款是法律規定的…所以是可以全額退款沒問題的
3. 萬一協商失敗…打電話去消保官那…問問看接近於所在地的消保官分處…
拿”申訴申請表”填寫資料並帶著存証信函一起去…消保官便會開始進行協助協商
4. 我打電話給我的信用卡公司,我問他們到底帳目進入該公司的口袋了沒有 ?信用卡公司說…並沒有…(經理也在唬人)
網路上有很多人建議…萬一現場協商出問題…
可以告知該百貨或賣場的主管有此消費糾紛…請求在旁協助…
還有一定要堅持全退…不要心軟…最好帶幾個凶悍的人一起去…
不要單槍匹馬…(就是耳朵軟才有此糾紛…不要再犯了…)
也不要再自己還不滿意協商的結果下達成協定…
並告知對方…你知道下一步…寫申訴單…尋求消保官的協助…
哥哥朋友告訴我…不要怕…因為走法律對方一定會輸…
訴訟失敗的錢會由對方承擔 …
所以對方也很想盡快解決…
所以要堅持到底…
因為”消基法第十九條”可以讓我站的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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