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in23kimo (此岸)》之銘言:
: 我那白痴笨的可以弟弟!原本要去補習班試聽!但被補習班人員強迫繳錢!
: 結果上不到一個星期繳了50000大洋,其中15000是現金,35000是老爸支票!!
: 問題來了!!補習班用什麼法條說只退三分之一就,但老爸跟人家槓上了,把支票跳票
: 搞的現在自己信用卡等被停用,詢問後銀行人員說
: 不管有沒有繳錢都要停用三年!!天啊.為了區區3萬多搞到信用破產!
: 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決一下!看是能告補習班!!還是有更好的解決方法啊
: 因為上網查詢沒上課到一個星期可以退三分之二.為何補習班人員說只能退三分之一
: 我弟連個上課講義都沒有.擺明騙小弟弟咩..真是氣死人了
我有補研究所退費過 退費單上寫依法令 上課期間未超過三分之一
可以退一半的錢 我補台中大碩 退費的很爽快
我認為你弟那間補習班在法律上絕對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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