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PttLife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JackeyChen (洛杉磯 新熊請加油)》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請教父債問題... : 時間: Wed Jan 4 23:42:57 2006 : : ※ 引述《ka26b (多多)》之銘言: : : 另外想請問, : : 如果父母親都信用破產, : : 並且還有一大筆負債(不只對銀行,也有民間以本票的方式借貸), : : 但事實上,父母將財產(不動產、股權)以各種方式移轉給剛滿20的子女(尚無工作能力), : : 那未來子女可拋棄繼承負債而保有那些股權及不動產嗎? : : 觀念釐清 所謂拋棄繼承者 白話講來 就是繼承人不要繼承資格(當成路人甲就對啦) : : 所以 當繼承發生後 假定繼承人拋棄繼承 變成了路人甲 : : 則對於被繼承人生前仍所有的 財產也好 債務也罷 本來就不關路人甲的事 : : 因此呢,你的問題其實並不存在~因為那些股票.不動產 並不是遺產阿! : : (那些東西在被繼承人死亡前已經不是被繼承人所有,當然不列入遺產範圍) : : : : -- : : : 不過也不見得子女可以確保那些股票以及不動產喔 : : 尤其是你說 你父母 喔不是 是案例中的父母親的債信有不良狀況 : : 在此前提下的贈與行為 恐怕有民法244條第一項等 撤銷詐害債權規定適用喔 -- 整個問題只有在原文括弧和其下的說明才有實益 也就是說 生前贈與既非遺產 無庸討論繼承問題 需要注意的事詐害債權或通謀虛偽意思表事的效果 或者可能的擔保物權的問題 如果非得很擔心的話 將來去主張限定繼承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61.247
LisBoy:學長好帥! 01/05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