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ower (淋浴先生)》之銘言:
: ※ 引述《takeshichen (tekeshi)》之銘言:
: : 剛有人提到子債的問題 我想請教父債的問題...
: : 小弟算是單親家庭長大的 父母未結婚
: : 且小時候已切結我是屬於母親方的扶養權(當然現在已將遠遠超過成年...)
: : 我的身分證上父親欄還是我父親的名字 但從小到大從未聯繫過...
: : 當然也不知他過得好不好...
: : 小弟擔心一點: 他在過去蠻匪類的 我擔心說會不會在他百年後留下一些負債...
: : 然後莫名其秒找上門... 我是知道即使之後可以所謂的放棄繼承
: : 但我哪知道他何時會過去(非詛咒...) 因為我根本不知他在哪...
: : 想請問父債是否一定要子還? 或是我的狀況要如何解呢?
: : 謝謝!!!!!
: 拋棄繼承的時限不是看他什麼時候過去而定
: 而是從你知曉你獲得繼承的那一天起算
: 在知悉你獲得繼承的那一天後的兩個月內,可到法院
: 辦理拋棄繼承
不過看過一些書上有寫是必須附上舉證的責任...
要證明你真的是在最近兩個月內才知道這件事的...
這樣子就比較麻煩, 光靠一句 "一直沒聯絡,直到債權人上門才知道"
不知道能不能讓法官相信...
其實小弟跟原PO的情況是一模一樣的... 我也是在思考這個問題...
(當然事件都還沒發生啦...)
另外還有, 未來可能有 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來分母親的財產
(今天蘋果日報法律問答)... Orz
不過原PO 沒有父母沒有結婚, 應該不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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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daru 來自: 220.228.96.198 (01/0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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