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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是不是就不要讓孩子的戶口上有爸霸的名子呢 這樣男方未來還要再打一次認領官司吧 ※ 引述《CokeChang (賢知之歌)》之銘言: : ※ 引述《goblen (^_^)》之銘言: : : 可以再請教各位嗎? : : 如果她讓她的男友 就是小孩的爸爸 也有共同負擔金錢養育小孩的話 : : 是不是男方就有 養育成立的條件呢? : : 是不是為了避免這些問題 : : 生母為了自己的監護權 所以一分錢都不可以用到孩子的生父的 : : 是這樣嗎? : : 不好意思 又麻煩各位了~ : 女方不必如此自苦, : 該男方出的撫養費就讓男方出吧 : 對小孩親權的行使是一回事,撫養費的支出又是一回事 : 不過我看現在這個情況 : 恐怕是想跟男方要撫養費人家還不肯給咧 : 還有就算沒結婚 : 孩子的生父照樣可以填男方 : 這不是要以後爭財產什麼的 : 而是每個人都有權確定自己的生身父母 : 難道要孩子父不詳一輩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4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