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是不是就不要讓孩子的戶口上有爸霸的名子呢
這樣男方未來還要再打一次認領官司吧
※ 引述《CokeChang (賢知之歌)》之銘言:
: ※ 引述《goblen (^_^)》之銘言:
: : 可以再請教各位嗎?
: : 如果她讓她的男友 就是小孩的爸爸 也有共同負擔金錢養育小孩的話
: : 是不是男方就有 養育成立的條件呢?
: : 是不是為了避免這些問題
: : 生母為了自己的監護權 所以一分錢都不可以用到孩子的生父的
: : 是這樣嗎?
: : 不好意思 又麻煩各位了~
: 女方不必如此自苦,
: 該男方出的撫養費就讓男方出吧
: 對小孩親權的行使是一回事,撫養費的支出又是一回事
: 不過我看現在這個情況
: 恐怕是想跟男方要撫養費人家還不肯給咧
: 還有就算沒結婚
: 孩子的生父照樣可以填男方
: 這不是要以後爭財產什麼的
: 而是每個人都有權確定自己的生身父母
: 難道要孩子父不詳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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