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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meijane (ﳿ︠)》之銘言: : 如生父要有監護權 : 須先透過認領小孩 (依1069之1準用1055) : 民法1066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 對其生父之認領, 得否認之 : 等生父到時提起確認親子之訴 否認就好了 : 如有錯誤 歡迎指正 : ※ 引述《goblen (^_^)》之銘言: : : 朋友未婚懷孕~ 但男友的父母不肯她男友娶她進門 : : 原因是她男友的父母有內定的媳婦人選 : : 但之前她已經被她男友的父母逼著拿掉一個小孩了 : : 現在她又懷孕了 但她不想再和她男友回去求他的父母親接受她了 : : 請問她自己一個人當一個未婚媽媽 獨立扶養小孩 : : 將來小孩會不會被男方家給搶回去呢? : : 她現在很擔心這一點 因為男方家有錢有勢 : : 她也不想小孩能分男方的遺產什麼的 : : 她只想確定小孩永遠都是她的? : : 請問各位 以我朋友的例子 她能永遠的擁有小孩的監護權嗎? : : 謝謝~ 這就說不準了 一來得看對方的態度(對方要不要認領) 不願認領的話 那就如妳的願 如果要認領的話 雖然可以依1066條否認(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的否認之) 但是並不是說否認就好了 否任的意義只在於把該孩子是男方親生子女證明的責任丟給男 方 證明不出來 則法律上男方就不是生父 監護權就是你的 但如果男方能夠證明 那法律上就會視為婚生子女--->這時就有誰行使監護權的問題 那這時子女的所謂監護權(法律上叫親權)的行使依離婚的規定辦理 二來來得看法官的態度 由於依離婚的規定辦理 民法上規定的其實就很籠統 如依子女年齡,父母情況...子女最佳利益,審拙一切情況..等.等 這就得由法官判斷 由於不瞭解實際情況 無法說一個準或給妳明確答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