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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回答了 稍微作一下補充 主要就刑法上討論 ※ 引述《jamesno1259 (忙碌的每一天)》之銘言: : 這裡想在請教大家幾個跟跟刑法或民法有關的問題 : 1.如果便利商店的工讀生趁店長不在把東西塞到口袋的話那他觸犯了什麼法律呢? : 那如果店長突然出現的話有即、未遂的問題嗎? 工讀生要看職位 有的已經單獨執行職務了 有可能立於民法上直接占有人地位 比如說夜班就只有工讀生 那屬於直接占有人 可能觸犯的是侵占罪 但是若是有正值的店長在上班 那工讀生可能只是屬於民法的的輔助占有人 這時候就屬於板主說的竊盜 特別的需要知道 為他人處理事務出現類似的問題 還可以特別討論到背信罪 : 2.如果有人偷東西,但店員卻裝作不知道,使之得逞的話,那又觸犯了什麼法律呢? 所謂的不知道 就是自己有作為義務 要去阻止 但是自己故意不盡義務 這就是不作為犯 有保證人地位的純正不作為犯 單純的不作為就會成罪 但是還是要看行為人主觀才可以判斷 如果之前偷東西有犯意的聯絡 就是事先商量 這有可能是共同正犯(不管是為自己犯罪意思,惑是為他人犯罪意思,都屬於正犯, 因衛客觀上行為已經屬正犯行為) 根本沒有商量 小偷也不知道工讀生有幫助 這時候工讀生只是想讓老闆虧一下 有可能是竊盜罪的幫助犯(幫助犯成立不需要行為人知悉) 所以需要知道您的狀況才有辦法判斷 : 3.還有,如果將未過期的東西塞入回收箱的話又算觸犯了什麼法律呢? : 麻煩知道的人可以解一下惑嗎,謝謝了 塞東西進入回收箱 所有權屬於公司,這時候不管過期與否 都是屬於公司所有 只不過過期的放入垃圾桶算是服從公司命令 未過期放入 是以下問題 他是想要把公司東西丟掉 那有可能是毀損罪 但是不只是想要讓公司失去物品還有讓自己獲得的意思 把東西放到垃圾桶 之後讓商品脫離公司占有 進一步讓自己取得 這就有可能是竊盜罪 竊盜罪的既未遂判斷要件有一步很重要的是 物品是否有進入自己的實力支配之下 如果有就是既遂 沒有就是未遂 實力支配必須是超過店長的支配範圍 東西丟進去回收桶 事實上還沒有完全脫離公司的支配(難保有人員會去分類後發現) 但是這還是算有著手 所有可能至少是未遂 至於侵占的既未遂 只要有表現出自己要自己所有的意思就可以既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3.1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