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各位法律大大:
我自從到仁愛路上一家公辦民營的單位工作之後,因為公司不經員
工同意,有製作每人的通訊錄發放,於是我就陸續接到不同男生表示我
在成人聊天室和他們聊天並留下門號,在不堪其擾下,我停止使用手機
前二周又有不認識的中年男子在下班時,尾隨我入女廁,被我發現
之後,他趕緊快速離去,我有去警局備案做筆錄
本周我調至其他部門支援,又有不明男生打分機至此,表示我昨天
又有與他聊天
請問要用何法方法,將此沒道德隨意破壞我名譽的惡者繩之以法呢
?這樣在網路上隨意散佈謠言,是涉及哪些法律,有必要將網友皆叫到
警局作筆錄嗎?還是以電信警察來取締這樣的爛人呢!
感激您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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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好的選擇是做對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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