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eyChen (tie run一直都在休息室)》之銘言:
: ※ 引述《soko (macros)》之銘言:
: : 但 B 和我不同名不同姓,
: : 因此 並 沒 有 我 本 人 的 簽 名,
: : 我的名字是他們從身分證字號查出來的。
: : 想請問一些事:
: : (1) 法院要根據那些"證據",才能判決凍結我的帳戶?
: 你的帳戶應該是被「假扣押」(俗稱凍結)
: 法院在審查假扣押的程序,通常只要債權人提出擔保就會准
: 至於證據方面,不必說要百分百確定,畢竟這只是暫時保全程序而已
: : (2) 請問我要準備那些資料來證明我自己?
: 你想得到有什麼可以提出來就提
: 基本上,身份證、筆跡等 就是最好的證據了
: : (3) 請問這烏龍事件的責任屬誰? (或者應付什麼責任)
: : (a) 汽車公司 (對保過程?)
: 有可能,但是不太一定
: 不過可能是使用偽造身份證的那位神秘客絕對有責任
: : (b) 法律事務所 (經過什麼查證程序?)
: 沒有責任,因為他們沒有審查身份證字號真假的義務
: : (c) 台北地院 (判定過程?)
: 更沒有囉^^
: : (4) 這事造成了我多方不便,
: : 如果上述單位有疏失的話,我應如何請求賠償?
: : 可以告那些失職的人嗎?
: : 感謝大家的幫忙。
我家人今天白天接到電話,
不確定是汽車公司,還是事務所,還是兩者都有。
總之,"簡單的說",似乎是身分證字號弄錯!
(因為有道歉,據家人說態度跟之前差很多)
不過我的帳戶已經被凍了,
所以一定要弄個清楚,
也會要求他們給個交代。
: 你這件以後是一定要上法庭的了
: 大概是強制執行法的聲明異議、債務人不適格之訴
: 或者是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這個意思是說"那個(債務)人不是我"的意思嗎?
債權不存在是指"保證是和我無關"的意思嗎?
小弟無緣無故地被搞到要上法庭,
難到申請凍結我帳戶,
的那些亂搞的人就沒事了嗎?
: 去找諮詢是對的,祝福你了
小弟已經準備向台北地院申請調閱這個案件的公文,
公文中應該附代了事務所申請的相關文件,
我希望能當作諮詢用的資料。
等我備齊了一些資料,
到市府諮詢,並更清楚了解後,
再請教版上的先進。
謝謝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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