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tty001 (UIUC...>"<)》之銘言:
: ※ 引述《gillfun (阿~~錢掉了)》之銘言:
: : 請問各位大大....
: : 不知皮夾掉了...要先做哪些步驟??
: 撿起來啊...呵呵..有點冷..開個小玩笑..^^
<<是有點小冷....~"~>>
: : 裡面有一些證件、現金....金融卡那些倒是沒有...
: : 除了報警....
: : 還有要到哪掛遺失啊??
: 至各發證單位申請遺失補發,身份證到戶政事務所,駕照到監理站諸如此類的。
: : 還要登報遺失嗎???
: 登報遺失非屬必要,在一般遇到這種情形之所以登報係為了作成一個對世公告的
: 動作。然而在實際有案件產生時,仍無法避免就個案進行的偵查,您的登報動作
: 並不能因此而使您免除在調查範圍之外,但該登載遺失的報紙或可作為輔證之用。
: 而登報遺失的內容須要詳實,如果您只登載「我XXX於O年O月O日遺失身份證、駕
: 照...」,在認定上並無法使一般社大眾認知係為何人所遺失,故而通常個人的
: 資料也要登載上去。而在這裡就會發生問題了,當您個人的資料登載上去,不是
: 更便利犯罪者使用您所遺失的證件去犯案(比如以偽造等方式)。故而登報遺失的動
: 作實在有利有弊,如何取捨,看倌您就自行決定吧!! (如果決定登報,報紙要留
: 著吶,如果出事了可以拿出來做輔證)
: 而戶政或監理站等發證單位是否有強烈要求須發報遺失就不得而知了,還請自行
: 至該單位詢問。
<<嗯嗯,謝謝這位大大的解答...,我去警局先辦理登記,但警察先生也說
還是要先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因為警局的證明不具法律效率~orz,本以為有電話掛失...
但哪也不具法律效率= ="唉~就當丟個皮夾,買個教訓唄!!!>>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4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