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topgod (飛小龜)》之銘言:
: ※ 引述《DoraJ (多啦甜不辣)》之銘言:
: : 兩個同事利用MSN聊天說公司壞話
: : 結果公司趁他們請假查電腦
: : 結果看到其中一個人的MSN紀錄
: : 於是兩人被迫離職 且公司說要告他們
: : 請問這兩人會被告什麼罪
: 應該是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 : 有辦法幫助他們嗎 謝謝
: 如果只是純聊天,應該沒有散布於眾的意圖。可從這點切入。
如果公司並非因行使職務上之需要而對員工電腦檢查的行為
也有可能妨礙隱私權的問題
並非只有員工單方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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