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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職業災害的部分 假如你真的是因演出而受傷,根據勞基法的規定(第59條), 雇主必須支付補償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還有到你離職前因傷不能工作 那些天數的工資。(你是一受傷就自願離職?!還是老闆請你走路?!) 因為老闆沒幫你保勞保,所以這個部分鐵定老闆是要自己支付的, 所以就算你沒保勞保,你還是有權利跟老闆請求這些費用。 二、關於積欠工資與其他債務糾紛的部分 老闆之前所積欠你的工資(如果非你自願離職應該還有遣散費的部分), 與你與老闆其他債權債務的問題,如果你想簡化程序,最簡單的方法 就是對你們公司發存證信函和支付命令。(有政府立案他應該很難跑掉) 如果還是沒有用就到勞工局或是勞委會投訴你雇主的情形。(老闆可能要吃罰單喔) 假使你對你的工資還有補償還有疑問,可以打勞委會或勞工局的電話。 (我在工作的時候,很常打擾他們XD) 如果還對某些你可以主張的權利或方法不清楚的話,也可以直接申請 本板所提供的免費電話諮詢律師的服務,尋求專業律師來為你解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46.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