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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rcass (萌旗袍才是王道)》之銘言: : 下面是內文,我真的看不懂,而且檢察官一直用證據不足這理由 : 不肯進行下一步偵查。明明什麼採證的事情都沒做,真是急的要哭了... : 以下是我看不懂的內文 : ----- : 地方法院檢察署 函 : 主旨:陳送本署97年度聲議字第000號、96年度偵字第00000號被告XXX : 妨害性自主罪乙案再議卷3宗(含前案資料表卷宗、警訊卷),不起訴處份書正本5份, : 審核聲請再議意見書暨再議狀等各一份,警訊光碟3片、偵訊光碟2片, 恭請 鑒核 : 說明:上項案件,業經偵查終結,為不起訴處分在案, : 茲據告訴人於法定期間具狀聲請再議,經核認為無理由。 : ------- : 請問上面的內容是表示什麼? 這應該是給你的副本而已,正本已經給高檢署。 用意在於讓你知道你的再議聲請,該地檢署認為無理由 所以依法,也必須將卷宗證據資料等送到高檢署去作決定.... 高檢署的決定大概兩種,一維持原不起訴處分 二撤銷發回地檢署續行偵查.... : 1.雙方都會收到上訴主旨內的所有東西包含光碟嗎? : 偵訊的光碟可以這樣給當事人嗎? 我想副本不會有附件給當事人 : 2.一開始我收到的是不起訴處分,所以我申請再議,現在是對方會看到我所撰寫的 : 再議書的影印本嗎(就是我有本人簽名的那張再議書) 不知道,不過重點是,你聲請再議的對象是向檢察官... : 3.請問我還可以再上訴嗎?還是偵察已經終結了呢? 如第二段。但如果維持不起訴處分,除非你有新證據提出 不然應該是沒有救濟機會了....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08.162 由於系統問題,本文被刪除救回,請板友重新發文提問,謝謝!                PttLifeLaw BM ivysky 代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