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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n519687 (win)》之銘言: : 我想請問: : 我最近接到一通電話是說要送零元手機和送溫泉禮卷,然後他就跟我要身分證號碼和 : 生日和地址,我就想這是遠傳要送的禮物吧,我就給出去了,那時我不知道這是要辦手機 : 只以為他是什麼送禮的活動就給他我的口頭資料,然後就給他家中地址送給我媽好了,然 : 後他就說先生明天請記得簽收手機和申請表和身份證影本, : 我才直接驚醒問他說這是要幹嘛要辦手機嗎,那我要考慮一下,他就說先生不好意思你的 : 手機已經辦下去了 : ,請記得簽收,但我就跟他說我還不要辦且也需要考慮一下看那是什麼手機,而上網自己 : 在查一下他送的手機超差的,之後他打給 : 了我三次我都說我不辦了且宅配過來我也不會簽收且決不寫申請書,但他說:先生請你要 : 簽收手機不然你的手機會被人拿去亂用且這是法律上違約的,要付違約金等後果,因為你 : 有說了你的身分證號碼和生日地址,資料已經是登陸申請了,也錄音存證,而我跟他電話 : 溝通的內容大概都是上面所寫的狀況,之後宅配一直打電話給我,我一直拒絕簽收和拒寫 : 申請表和拒給身分證影本,請問我該怎辦?會如何? : 麻煩請求幫助了謝謝。 這應該屬於消保法第二條10款的「郵購買賣」吧 企業經營者以電話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這種買賣有三種效力: 1.企業經營者有告知義務(消保18) 2.消費者之解除權===>重要! 你可以在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 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消保19) 本條目的在保護無從感知商品內容的消費者 你盡快去解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3.77 由於系統問題,本文被刪除救回,請板友重新發文提問,謝謝!                PttLifeLaw BM ivysky 代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