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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個法律白痴,不知道我所遇到的情況屬於哪種分類 因此選用了"其他",若需更改請通知我一下 也請大家幫忙解惑釋疑 若有敘述不清楚的地方也請告訴我 真的很不想因為這樣的事情與原本朋友撕破臉 卻又不知如何是好,才能保障自己權益,已經困擾好幾天了 事由: 約兩年前我與兩位友人合購一組電子鼓(下稱ab方) 當時的情況是,鼓整組價格是一萬五,若購入鼓後可以多花三千元購買價值七千元之音箱 而當時我們三人所立之約定是(口頭約定): 我出一萬二,擁有鼓與音箱的最後所有權 友人a出三千元購入音箱 於我在校其間與我共用音箱,畢業離校後音箱所有權歸我 友人b出三千元合資買鼓 於我在校其間可至我寢室使用鼓組,並可於畢業後使用鼓半年,最終所有權歸我 而問題,是發生在我與b方上 現在面臨的情況是: 鼓已經讓友人b使用了將近10個月, 而b當時也口頭承諾鼓借到今年寒假就還 當我現在來找他希望取回鼓時 b卻聲稱,他只有拿到鼓,沒拿到音箱,因此不算"借成功" 既然不算"借" 那他現在也沒必要還,"也不想還" 我想請問的是 1.當初大家都是朋友,沒有想到會發生今日這樣的情形 因此所有的約定都是口頭約定的,那這樣是不是就沒有法律效果? 2.假如要提告,友b這樣的行為可算是侵占嗎? 或者是? 3.我要怎樣証明我對鼓的所有權呢? 購買証明? 或是當初用我父親的信用卡刷卡購買的資料,可以成立嗎? 麻煩解答,若有描述不清楚的地方也請告知我 我盡力把整件事情詳述 謝謝把文章看完的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63.228 由於系統問題,本文被刪除救回,請板友重新發文提問,謝謝!                PttLifeLaw BM ivysky 代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