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nee (wan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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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勞資] 我不適用勞基法!!!天啊~
時間Wed Nov 19 23:06:46 2008
今天,為了這件爭議案,
我申請了台北市勞工局的勞資爭議協調,
由勞工局二科的江小姐出面協調此糾紛。
首先,我想對所以政大畢業的同學說聲抱歉,
因為今天我前雇主離開時,還大聲地叫囂說,
我再也不敢用政大的啦,
連續用兩個政大的,都給我不負責任的跑掉,
真是嚇到了,這是什麼學校啊,
真是不敢恭維。
其實聽他在勞工局二科櫃臺這樣大聲嚷嚷,
我心理其實很難過,
第一,我沒有做錯事情,為什麼要讓自己的母校遭受這樣的羞辱,
第二,欠我錢的是他,亂扣錢又不守信用的是他,
他竟然還跟我說,年輕人啊,老天有眼,我只能說,唉......唉....
如果老天真的有眼,那為什麼我得不到我應得,
然後還要被這種做外勞仲介業的人羞辱。
說實在,我跟他要8539元的應得薪資,
我總覺得,我行的正、坐的端,而且有道理,本來就該得到我應得的,
今天去,卻得聽他在那邊不斷地羞辱我的工作能力,
說我工作態度欠佳說我是個很差勁的勞方等等,
最可惡的,連我學校也一起罵下去-.-"
就覺得很機車。
我今天向勞工局申請了調解,
到時候會有三個調解委員來處理我這個區區8539元的小案子,
可想而知,到時候我又要聽我前雇主不斷地侮辱政大,
然後一而再再而三地聽他那恐怖又落落長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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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6.228.31
推 sunhappy:那重點是最後有和解嗎? 11/19 23:19
→ jinnee:沒有,他反而要求我賠償他們協會的損失 11/19 23:20
推 sunhappy:辛苦了~~ 那最後只能看你要不要進行訴訟(單純為了出口氣) 11/19 23:31
推 Kniveschou:你因該高興你的同學不會到那邊工作 這是救他們 11/20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