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nee (wanted)
看板PttLifeLaw
標題[勞資] 我不適用勞基法!!!天啊~
時間Wed Sep 10 15:57:00 2008
事實經過:
我在一個協會工作,協會的人員,不適用勞基法。
最早去面試時,我簽訂每個月薪水為35,000,試用期兩個月,薪水為32,000
兩個月過後,若繼續留用,薪水應為原來之35,000,
但是,我們協會的祕書長卻說,他覺得我應該還要再適用,大概半年才會上手,
所以,他不支付我35,000,第三個月,還是32,000。
另外,我會在週末舉辦活動,因此會在假日上班,最早去應徵時,協會是說,
我假日上班的話,可以換休,在八月份,我在我的假單上面寫好換休申請,
我的主管也簽核了,但是,在月底結算薪水的時候,卻說,我的工作室責任制的,
那是我職責範圍,所以不可以換休,已經換休的時數,全都以事假論。
還有,因為我工作的協會,只有我一個小小咖,
我的辦公室,是在我秘書長自己開公司,所以他常常順便要我做他們公司的事情,
我表示不願意,結果,就被她整整碎唸了三個小時,
內容大概就是說,從來沒有人敢跟他說不,也沒有人敢在那邊跟他說不做公司的事,
今天我要去協會上班,就要有這個認知,公司的事情,要我做什麼我就做,
他給我做,是要給我機會學習,我不應該這麼不長進,要讓我學我還在那邊計較????
最後結論就是,我在這個星期一(9/8)不經預告中止與協會的勞動契約。
然後,就被我們秘書長向台北市政府勞工局通報我惡意離職-.-"
問題:由於我不受到勞基法保障,我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訴,他們無從受理,
但是卻接受我老闆通報的惡意離職,
我該有的保障都沒有,然後還被列入黑名單,現在,我該如何是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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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227.67
推 defent:抱歉,不適用勞基法你是從哪邊得到這訊息的? 09/10 15:59
推 iscu:我猜 是它上面的跟它說 試用期不受勞基法保障 09/10 16:46
推 defent:畢竟是不適用勞基法,不是單方說了就算的...... 09/10 16:55
推 vicwk:哪個摩托車協會 公佈出來吧 09/10 17:30
→ jinnee:非營利組織...不適用勞基法, 是台北市勞工局第二科的人說的 09/10 20:43
→ jinnee: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協會 09/10 20:43
→ jinnee:我老闆的公司名稱:高鼎企業顧問管理公司 09/10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