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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這個標題 有些人看了認同也有人反對 但是說真的 我對現在台灣的法律有許多的不認同 極度的不滿 根本就是在保護壞人 好人總是站在弱勢的一方 真搞不懂那些立法委員到底在做些什麼 整天只會在那邊等著領錢還會幹嘛? 法律有不對的地方也不會去修法 讓人民生活在不公平當中 舉個例子來說吧 以婚姻外遇來說吧 當你發現你的另一伴確實有外遇時 但是你卻沒有他們在做愛做的事的證據 這時候法官絕對判他們無罪 就算妳有他們裸成相對的照片 這樣法官仍然判無罪 除非你事先知道他們在做那檔事 還要會同轄區警方 帶著攝影機 到他們的房間裡面 並且也要他們正在做那檔事 當場錄影存證 這樣你才有勝訴的機會 並且妳還不行自己到場錄影而已唷 這樣對方還會反告你 違反個人隱私權 妳還要被關三年 並且這個對方一定會勝訴 這種機率也太小了吧 比中威力彩還難!! 那這樣倒不如法律改成 不但要他們剛好在做那檔事 並且還要雙方高潮的瞬間 有錄影存證 這樣才算有罪 所以我說法律在保護壞人吧 真的會被現在的法律給氣死 明明就有證據 但法官卻不當一回事 真的法官的道德觀念淪喪了 判他有罪會要你的命喔 不過這也不能怪法官 真正要怪還是要怪立法委員 當人民選你出來選假的嗎? 不會做事只會領錢 法律都被你們修得亂七八糟的 不過老天也真沒眼 為啥不讓所有立法委員的另一伴都有外遇 並且他也知道 看他還會不會坐在那不理 他一定馬上提出修法的要求 所以真的是老天不公平阿 難道他想要每個人都當壞人嗎? 讓天下大亂嗎? 跟孔子的夢想唱反調就對了? 不過真正要怪似乎還是要怪我們大眾自己 明明就有投票的能力 並且也知道法律是有問題的 那幹嘛每次都還是選一樣的立法委員 要嘛也選些有在認真做事的 不只是監督政府 法律也要修改 不然他們幹嘛叫立法委員 直接改叫做監察委員不就好了 所以如果真的有看到我文章的人 你有覺悟之心的話 下次立委選舉時 絕對不要再選老面孔了 讓新人也有機會吧!! 除非老面孔有認真在做事啊! 不只是監督政府 更要有修法的決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238.79
unvoice:po...錯板? 10/22 01:01
MEETFOOT:通姦除罪化 10/22 01:08
kokus:就樓上說的那五個字囉,都有人倡議要廢除了,不可能會修得更嚴 10/22 01:18
yanyuyang:我同意你的標題 10/22 01:22
Milla2014:如果這種事真的發生了,那天下會大亂吧!!都沒有人願意 10/22 01:23
Milla2014:跳出來憤憤不平嗎?還是都願意你的另一伴跟人家亂搞? 10/22 01:24
depravity:通姦除罪化是潮流啊,刑法不該管道德的 10/22 01:28
kokus:另一半愛不愛你,沒有辦法靠法律約束 10/22 01:46
NTPUslave:是保護無辜的人好嗎 沒做的事情你說他有做= = 10/22 02:00
Jasy:我覺得通姦每個法官心證不一 還真的很麻煩 10/22 03:31
Jasy:而且蒐證還會觸犯妨害秘密 不如廢除算了 10/22 03:33
Milla2014:NT大說的那句話是什麼意思?? 是在指我的話嗎?? 10/22 10:15
Milla2014:J大說的廢除是廢除什麼?? 妨害秘密嗎?? 10/22 10:16
Milla2014:回d大的話,通姦除罪是潮流,那只是你的想法吧! 10/22 10:25
Milla2014:我可不認為是好事!! 現在大家的道德都淪喪的時代,只能 10/22 10:26
waydi: 通姦除罪討論很久了..算是潮流沒錯吧? 10/22 10:27
Milla2014:靠法律來約束吧!! 這才是最有用的方法!! 10/22 10:27
Milla2014:如果是潮流的話,那還需要婚姻嗎? 婚姻就是要對另一方負 10/22 10:28
Milla2014:起責任吧? 不然都不要有婚姻好啦? 10/22 10:29
depravity:是我的想法還是潮流你可以去找全世界立法例我懶的和你辯 10/22 10:33
depravity:刑法乃入人於罪的法律本該嚴謹更不該流於私人報復的工具 10/22 10:35
seednetdial:這個討論串跟法律問題,無關,只是個人時事評論吧? 10/22 10:50
Milla2014:我沒有私人報復阿!! 那我問你,你的另一伴跟別人做那種 10/22 10:50
Milla2014:事你願意嗎? 除非你願意不然不要來跟我辯!! 10/22 10:51
Milla2014:你要先站在對方的角度想想,不要還沒想清楚前,就來 10/22 10:53
Milla2014:隨便罵人,先動動腦吧!! 10/22 10:53
waydi: 沒人開罵自己拉椅子坐 ╮(′~‵〞)╭ 10/22 10:55
brillante:本來就是要舉證啊,法律處罰道德簡直莫名其妙。 10/22 11:00
brillante:其實要說除罪,智財權也該除罪化才是。 10/22 11:00
brillante:不對的事情不見得就要被抓去關,我想M大是對法律期待太 10/22 11:01
brillante:多吧,但法律不是上帝,不是給你上天下地無所不能的。 10/22 11:01
NTPUslave:法律與道德絕對無關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10/22 11:39
NTPUslave:我上句話前面說錯 是無絕對關係 10/22 11:45
lorcas:樓上正解啊,是最低的道德標準,法律系第一堂課就是這麼說的! 10/22 13:55
Milla2014:可是就算是最低的道德標準,通姦也是不道德的啊!! 10/22 17:48
Milla2014:所以說通姦罪還是不能廢除啊!! 10/22 17:49
RobertAlexy:你還是先搞懂民法跟刑法的差別再來吵 10/22 19:10
sindyevil:為何感情上的事情要國家以刑事手段去論罪? 10/22 21:22
sindyevil:為何法官要貧憑藉原告一面之詞去才盼他人? 10/22 21:23
sindyevil: 裁判 10/22 21:24
sindyevil:為何不嘗試去分析刑民事法律對人民的影響和本質的差異性 10/22 21:25
sindyevil:完美的人才有權力去領導國家脈絡? 那恐怕要先舉證論述 10/22 21:26
sindyevil:專業度和人性特質是否有絕對關連性,且還要說明何謂完美! 10/22 21:27
Milla2014:通姦跟感情為何你們會認為是一樣的?? 明明就是兩回事!! 10/23 01:02
Milla2014:難到你跟妳兄弟姐妹有感情也要亂倫嗎?? 10/23 01:03
Milla2014:你們只是想能感情當藉口吧?? 10/23 01:04
Milla2014: 拿 10/23 01:05
sindyevil:我不懂你拿亂倫跟通姦作比較的契機,亂倫已經是社會個人 10/23 10:02
sindyevil:法益的維護,通姦再怎樣看都是個人法益問題, 10/23 10:03